約翰•加爾文 著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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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6 年 2 月 25 日(星期三) 第一百四十七篇講道,即申命記第 26 章第三篇講道。On Wednesday the xxv. of Februarie, 1556. The Cxlvij. Sermon

原文:On Wednesday the xxv. of Februarie, 1556. The Cxlvij. Sermon, which is the third vpon the sixe and twentith Chapter.
出處:A17698_Sermons upon Deuteronomy (tr. Arthur Golding)

13 你要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說:我已將聖物從我家裡拿出來,給了利未人和寄居的,與孤兒寡婦,是照你所吩咐我的一切誡命。你的誡命,我都沒有違背,也沒有忘記。14 我守喪的時候,沒有吃這聖物;不潔淨的時候,沒有拿出來;也沒有為死人送去。我聽從了耶和華我神的話,都照你所吩咐我的行了。15 求你從天上你的聖所垂看,賜福與你的百姓以色列,並你所賜給我們的地,就是你向我們列祖起誓賜我們流奶與蜜之地。

我們中間沒有一個人不渴望在世人面前受人尊崇,每個人都誇耀自己盡了本分;我們天生也傾向於在人前顯露自己,因為虛榮心驅使我們這樣做。然而,與此同時,很少有人省察自己的良心,去了解自己在神面前的表現如何;也很少有人在規律生活時,會抱持這樣的態度說:「我行在天上的審判者面前,我必須向祂交帳;因此,我必須倚靠祂,而不是以人的評價為樂,因為那不過是虛空。」我說,很少有人進入這種思考。如今,神看見這種惡習在我們裡面作祟,便尋求補救之道;正如我們在此處所見,經文說我們必須回到祂面前,為我們的生活取得美好的見證。祂說:「你要說。」如何說呢?祂並非在此為我們搭建一個講台,讓我們在人前宣告自己做了什麼;不,祂指定祂自己為審判者,要我們如同在祂面前一樣說話。祂說:「你要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說。」因此我們受到警戒,若要過好我們的生活,就不應將目光鎖定在這個世界上,也不應過度在意人對我們的看法;我們必須特別努力,使我們的整個人生、所有的行為和思想,都能蒙祂悅納,因為我們終究要在末日顯在祂面前。我承認,我們必須謹慎避免一切絆倒人的事,並實踐保羅的教導,不僅在神面前,也在人面前行事端正,目的是為了造就他人,並以我們的榜樣贏得他人去行他們當行的事。然而,我們仍必須竭力追求蒙神的喜悅;即使世人毀謗我們、說我們的壞話,將善事扭曲為惡事,我們也不可因此偏離本分,而必須持守在神面前。總而言之,為了從這教義中獲益,讓我們學習在早晚都將自己帶到神面前;讓我們每個人都省察自己,彷彿置身於世人的目光之外,並說:「哀哉,我的神,我必須活在祢的面前,我無法逃脫祢的手和祢的眼目;求祢賜我恩典,使我能規律生活,將一切完全歸於祢,並按祢的旨意塑造自己。」看哪,這就是我們當做的。當我們度過這一天時,讓我們思想:哀哉,我的神,我在祢面前的表現如何?當我們有這樣的顧慮時,我們就不會像那些渴望人奉承、以自己為樂,並希望人宣揚其讚美的人那樣,在人前做作誇耀;而同時,他們在神面前卻沉睡了;他們無法察覺自己的愚鈍,儘管他們發現自己有罪,卻認為只要世人喜歡他們在世上的作為,一切就都好了。這就是我們必須考慮的事,神在談到奉獻初熟的果子後,補充說我們不可認為,只要人沒有指控我們,也沒有責備我們虧欠了神當得之物,我們就大功告成了。因此,儘管人沒有指控我們什麼,我們也不可因此安逸懈怠;每個人都必須省察自己,思考自己是否已遵行了所吩咐的,而且這不是為了得到必死之人的稱讚,而是為了得到天上審判者的稱讚。〔旁註:哥林多後書 8:21〕

如今經文明確說道:「我行了你所吩咐我的一切事,也遵行了你的律例,並且沒有忘記。」我們在此看見,美好生活的準則是什麼:那就是照著上帝所吩咐我們的去行;這使我們不必像那些無知的可憐人一樣,陷在疑惑之中。他們不知道該從何處開始,因為他們沒有受過上帝之道的教導。你們看,在教皇制度下,當一個人想要過他應當過的生活時,他聽這個人說,又聽那個人說,隨風搖擺,每個人都提出自己的見解,以致他們總是在學習該如何開始。因此,為了使我們不致搖擺不定或心存懷疑,讓我們持守聖經中屢次警戒我們的教導,並在此處得到印證:那就是,如果我們堅持走上帝所指引我們的道路,我們就能藐視全世界。我承認,人們確實能在我們身上找到許多可以指責的地方:正如我們看見教皇派的人發出怎樣的叫囂,他們如何憤怒地說我們藐視我們聖母教會的傳統和神聖會議的法令,說我們推翻了一切秩序,說我們的生活放蕩不羈,說我們一心只想過著禽獸般的生活。這些就是他們用來責備我們的事。為什麼呢?因為我們離棄了他們的暴政,因為我們不要他們所發明的那套瑣碎的行李,因為我們不願被他們的繩索所束縛(因為他們所捏造的一切律法和規條,就像用來勒死可憐軟弱靈魂的繩索),也因為我們拋棄了所有這些東西。如今,他們因此控告我們。但讓我們站在上帝面前,那時我們就能藐視他們:是的,如果我們能真誠地做出這樣的宣告,我們就有足夠的辯護:「上帝是我的見證,我已照著祂的話語行事為人。」這對於所有不偏離上帝話語之純全與簡樸的人來說,確實是無上的安慰;他們走在這條平坦的道路上,除了順服那位對我們擁有絕對主權與權柄的主之外,別無他求。當我們這樣做之後,即使世人譴責我們,我們也當以「上帝喜悅我們的作為」為滿足。因為他們的判斷輕如鴻毛,轉瞬即逝,而我們在此看見了上帝呼召我們所要達到的目標。但我們同時也要留意,經文在此說:「我行了你所吩咐我的一切律例和誡命,並且沒有忘記。」這提醒我們,要徹底使自己熟悉我們的本分:因為是什麼使我們在上帝的誡命上犯了這麼多錯呢?不就是我們疏忽了對本分的思考嗎?正因如此,我們很容易被抓到把柄。因為魔鬼狡猾,總是窺探並觀察如何能陷害我們;而我們儘管如此,卻對上帝所吩咐我們的事漠不關心。我們確實不想故意藐視上帝,也不想背叛祂;但無論世事如何變遷,我們都毫不在意,我們沒有全心致力於思考我們的本分,也沒有說:「來吧,上帝對我有什麼要求?」正因為我們沒有注視這一點,我們就絆倒、跌倒並走入歧途。因此,經文在此勸勉我們,要更嚴謹地省察自己,更加警醒,免得我們忘記了自己的本分。因為如果上帝不時常提醒我們,我們的記憶力是非常短暫的。讓我們學習省察自己是否在這方面遵行了上帝的美善旨意:讓我們持之以恆,始終如一,並在我們的一生中堅持走這條道路。如果這能深深銘刻在我們心中,我們就會比現在更勤奮地聽道和讀經。我們需要被提醒上帝所吩咐我們的事,否則我們轉眼之間就會忘記;然而,我們卻不屑於聽道或閱讀任何能教導我們的東西。因此,上帝公義地懲罰我們的疏忽,我們必然會陷入許多嚴重的過犯中。為什麼呢?因為我們沒有尋求祂交在我們手中的救法。

但這裡有人可能會提出一個問題:上帝怎會要求人在祂面前宣告,說他們已遵行了祂所有的律例,且未曾遺忘其中任何一條?難道我們(無論如何努力)真能順服上帝,以至於我們的生命中毫無瑕疵嗎?這與整本聖經的教導相違背。因為經上說,在上帝面前沒有一個義人。如果上帝要嚴格審察,我們在祂面前都要滅亡。這話甚至是指那些最公義的人說的。誠然,當聖保羅試圖證明我們唯有藉著信心,並藉著上帝的慈愛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才能稱義時,他只引用了律法中所寫的:「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因為他以此為基礎,即世上沒有任何活人能完全遵守律法,因為律法超越了他們所有的能力。那麼,這裡似乎是說,當上帝教導祂的子民說「我已遵守了祢所有的律例,我未曾遺忘其中任何一條」時,祂是在訓練他們虛偽。現在,為了回答這個難題,讓我們留意到,聖經在談到信徒時,確實說他們已遵行了上帝的律例與典章;正如聖路加談到撒迦利亞和他妻子伊利莎白時,說他們在上帝的一切誡命和典章上,行事公義、完全。這種說法在聖經中屢見不鮮。然而,這並不證明撒迦利亞是絕對完美的,不證明他擁有天使般的聖潔,不證明他身上毫無瑕疵,也不證明他的妻子也是如此。不,聖經這樣說,是預設了上帝因祂的良善而寬容信徒,當他們沒有過分越軌,也沒有成為悖逆和藐視上帝的人時,祂就不將他們的過犯歸算給他們;而是意指他們一心一意要遵行祂的旨意,順服祂,並為此努力付上代價。因此,既然信徒有這樣的愛心和熱忱將自己獻給上帝;儘管他們跌倒,儘管他們絆倒,儘管他們身上有許多不妥之處;儘管上帝若嚴格審察,本可定他們整個人生的罪,且他們身上沒有一處不是沾染了污點的;但上帝仍接納他們的行為,彷彿它們是健全且完美的。這是為什麼呢? 因為當我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稱義時,上帝就接納我們進入祂的慈愛中,不僅接納我們為祂的兒女,也看重我們所做的一切,儘管這些行為本身毫無價值,也不配得到這樣的喜悅。既然上帝向我們顯出如此的恩慈與眷顧,讓我們努力行善吧。雖然我們未能做到所要求的一切,僅僅走了一半的路程,但在上帝的帳目中,這仍會被視為我們已經遵守了律法。因此,信徒宣告他們已遵行了上帝的旨意,遵守了祂的律例,未曾遺忘其中任何一條。這是為什麼呢?他們的意思是,他們存著正直的心,沒有三心二意,不像許多人那樣只想半心半意地事奉上帝,而是各方面都願意順服律法。然而,儘管如此,他們並非瞎眼,他們承認自己的不完美,為此哀傷,並知道自己在這一點上是可憐的;但上帝賜給他們這樣的恩典,使他們能行事正直,不像偽君子那樣兩邊搖擺,這對他們來說就足夠了。我們看到,世上最公義的人也承認自己的軟弱,並為自己的一生感到羞愧。約伯確實說過,他曾作瞎子的眼,瘸子的腳,孤兒的保護者,窮人的父,寡婦的避難所,他沒有欺騙任何人,沒有濫用自己的信用,他的手也沒有對窮乏人緊閉。然而,在說了這一切之後,他說:「哀哉,當我站在審判者面前時,我必須閉口無言。」我們看到上帝的僕人並非如此狂妄,竟將自己的人生標榜為完美。大衛曾得到上帝如此令人驚嘆的見證:「我尋得大衛,是合我心意的人。」看哪,上帝親口說並證實大衛是所有受造物中最聖潔的,但儘管如此,我們聽聽他自己怎麼說:「主啊,求祢不要審判祢的僕人,因為在祢面前,我或任何活人,都不能被稱為義。主啊,若祢按審判者行事,誰能站在祢面前呢?」看哪,我們所有人都蒙羞了。如果這些人尚且這樣說,那麼對於遠不及他們生命中那種完美的我們,又該說什麼呢? 因此我們看見,歷世歷代所有的信徒,總是承認自己的過犯,總是謙卑,總是受挫。聖保羅在各樣美德上是何等卓越,他卻說:「我這苦難的人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後來在臨終時,儘管他身陷囹圄,儘管他除了死亡別無所待,並已準備好迎接死亡,甚至在那時就已看見那為他預備的公義冠冕,他卻說:「我還沒有達到我的目標,但我必須更加努力。」保羅在此承認了他的軟弱。因此,我們要留意,聖徒從不在神面前誇口說自己已經履行了神所吩咐的一切,也從未誇口說自己已經盡了本分。然而,當他們抓住了神所應許的白白恩典,即神赦免他們的罪,不按嚴格的標準審問他們,並遺忘且掩蓋他們行為中所有的污點與瑕疵時;當他們抓住了這應許,並完全倚靠它時,他們就能宣告說:「主啊,我們已經做了你所吩咐我們做的一切。」是的,這是因為他們立足於神純粹的恩典之上,神並不嚴厲地審察他們的行為。這段經文應當這樣理解。這並不是說任何人可以宣稱自己已經完全盡了本分,並遵守了全律法——因為我們眾人都被咒詛,因為我們不可能遵守律法——而是神旨在激勵人努力行善。此外,因為我們總是投靠神白白賜下的良善,祂給了我們這樣的許可與自由,可以說:「主啊,我已經做了你所吩咐的」;也就是說,我已經尋求去做了。因為當我們致力於事奉神時,這就等同於我們已經事奉了祂;當我們有這份心志時,就等同於我們已經有了果效;當我們走在路上時,就等同於我們已經跑完了路程;當我們有此願望時,就等同於我們已經付諸實行。這原因何在?正是因為我們神無限的良善,祂不嚴厲地篩選我們,而是憐恤我們,像對待自己的孩子一樣寬容我們。我們現在看見了這話的實質意義。藉此我們受到警戒,要盡我們所能,按照神的誡命行事,好叫我們能誠實地說:「主啊,我已經做了你所吩咐我的一切。」然而,與此同時,讓我們也承認自己的惡行,並祈求赦免。但無論世事如何,我們不可對神虛偽,而要甘心樂意且誠實地努力順服祂。這就是摩西在此處教導我們的。〔旁註:詩篇 143:2〕〔旁註:申命記 27:26;加拉太書 3:10〕〔旁註:路加福音 1:6〕〔旁註:約伯記 29:15〕〔旁註:使徒行傳 13:22〕〔旁註:詩篇 143:2〕〔旁註:詩篇 130:3〕〔旁註:羅馬書 7:24〕〔旁註:腓立比書 3:12〕

現在,因為此處論及地上的出產,經上說:「我沒有在哀傷中吃過初熟的果子。」這句話可以有兩種解釋:一是人沒有帶著悲傷去吃那本該獻給神的供物;二是無論他們多麼匱乏,這匱乏也沒有強迫他們偏離行善,他們總是履行了奉獻的義務。關於第一點,可以確定的是,儘管人與神為敵,以致他們剛硬地去犯罪,但他們內心深處總會有一些愧疚。

事實上,當人惡貫滿盈時,他們就不再有良心的責備(正如聖保羅所說),他們做任何事都不再有良心不安。我們看見那些強盜,他們簡直如同禽獸,不僅是那些攔路搶劫的人,還有那些專門掠奪和敲詐的人;他們在殘忍中變得麻木,以至於做任何事都不覺得良心有愧。同樣地,淫亂的人一旦被魔鬼蒙蔽,就不再為自己的污穢感到羞恥。對於所有執意追隨肉體私慾的人,情況也是一樣。這些人似乎沒有感覺,也沒有良心的責備,至少就他們自己而言是如此。然而,與此同時,上帝以這樣的方式壓制他們,使他們不得不違心地在內心深處產生許多隱晦的覺察;當他們想要安息時,他們卻被驚醒,他們內心有隱秘的刺痛在折磨和困擾他們,正如先知以賽亞所說:「惡人不得平安」,他們的思緒就像海浪一樣,彼此衝撞、互相拍打。所有得罪上帝的人都是如此。因此,經文說「我沒有在心中痛苦時吃過它」,這並非沒有原因;這就好像在說:「主啊,我吃我的食物時,並沒有因為虛假地獻上任何東西給你,或扣留了你命令我獻上的供物,而感到良心的責備。」由此我們得到警戒,應當以上帝所賜給我們的為滿足,這樣我們就不會因為扣留他人的財物而受到良心的刺痛。是的,但與此同時我們也必須注意,我們必須勤於省察自己所做的事:因為那些自欺的人或許可以宣稱他們心中沒有痛苦;但最終,他們必會被上帝激動,他們必會違心地感受到祂的憤怒,並知道自己在祂眼中是何等有罪。因此,我們當謹慎自守,省察自己是否虧負了任何人;讓我們吃自己的食物,好叫我們能在上帝面前誠實地宣告,我們既沒有良心的責備,也沒有良心的刺痛。但這句話真實而自然的含義,正如我們在第二點中所述,即上帝要每個人都宣告,他並沒有因為自己所處的任何困境或絕境而停止盡他的本分。因為我們以為,當我們無法在沒有巨大痛苦和艱難的情況下盡本分時,我們就獲得了豁免。例如,一個身無分文的人認為他可以免除債務。俗話常說:「窮則變,變則通」(Need hath no law)。正因為人們習慣將「必要性」作為他們所犯一切罪惡的盾牌和護身符,所以經文才說:「我沒有在心中痛苦時扣留我的供物。」這就好像我們承認,儘管我們曾陷入困境,以至於不知道該轉向何方,甚至沒有麵包可吃,但我們並沒有因此受到試探而去作惡,而是按照上帝的旨意行事。儘管我們處於極度的匱乏中,但無論我們多麼需要,我們始終沒有停止行事正直、公平。這就是這段經文的實質含義。經文特意提到「心中的痛苦」,是為了讓我們知道,儘管我們有許多軟弱,但這並不足以成為作惡的藉口。有許多人在行了欺詐、偷竊或勒索之事後,會辯解說:「噢,請體諒我的軟弱,我沒有像其他人那樣的堅定,試探勝過了我。」但上帝在此指出,祂的兒女可能會受到試探(因為心中的痛苦是一個標誌,表明我們既不是鐵石心腸,也不是石頭做的),我們內心有刺痛來刺傷我們,並將我們束縛;但我們仍必須與之爭戰,無論結果如何。因此,讓我們學習,儘管貧窮是艱難而痛苦的,但我們仍應抵擋我們心中所感受到的所有試探,並隨之行事正直。這對窮人來說是一個合適的教訓,目的是讓他們不要自欺,以為在困境中就可以隨意攫取所能得到的東西,並像許多人那樣尋求自己的利益;他們說:「你們看,沒有人憐憫我,我必須為自己打算。」於是,他們在販賣偽劣商品或以其他方式極其惡劣地推卸責任時,絲毫沒有良心不安。正如我們所見,經文特意說,儘管我們處於困境,我們仍必須只吃上帝所賜的食物,而不是透過非法手段所能攫取的任何東西。〔旁註:以弗所書 4:19。〕〔旁註:〈…〉 22。〕

隨後提到了污穢、不潔與死屍,這是因為律法中的禮儀。我們知道上帝如何藉著這些預表,讓古時的百姓保持警醒,目的是要我們明白人會受許多污穢所沾染,且在轉瞬之間就會變得不潔。此處提到死屍,是因為若有人觸摸死人,或進入死人所在的屋子,他便成了不潔。藉此,猶太人得到警告:在今生,我們被如此多的污穢所包圍,以致我們無法邁出一步,或動一根指頭,而不被上帝察覺出值得責備之處;正因如此,才設立了潔淨的禮儀。當猶太人看見屍體時,他們就有了鏡子和生動的寫照。看哪,這是一具腐屍;當人死後,我們所見到的這種令人厭惡的腐敗是從何而來的呢?人的身體本是聖靈的殿,是上帝活潑形象的居所。然而,人的屍體卻比狗或驢的腐屍更加惡臭。因此,看見這一幕有助於我們在省察罪的果子時謙卑下來。因為上帝彷彿用指頭指明,那住在我們裡面的屬靈污穢,甚至在身體上也顯露出來。這就是古聖先賢在律法之下所領受的預表之含義。誠然,這些預表本身已不再適用,但其精義卻永遠長存,為要使我們明白:既然我們受許多污穢所沾染,因為這世界腐敗得令人慘不忍睹,我們就當保持警醒。每當我們察覺自己身上有任何污點,或未能徹底遵行上帝的誡命,或被任何邪惡的情慾所誘惑,或未曾以應有的熱切走在上帝的道路上,又或被世俗的掛慮所牽絆阻礙時,我們都必須在上帝面前哀慟,並逃往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寶血那裡尋求庇護;因為除此之外,別無其他潔淨之法。教皇派的聖水不過是符咒,他們藉此棄絕了我們主耶穌基督之死與受難的益處。因此,我們必須投靠祂的死。此外,儘管我們沒有感覺到自己的過犯(事實上,許多過犯我們並未察覺,甚至連百分之一都不知道),我們仍不可停止在謹慎與謙卑中行事,並祈求上帝的赦免。我們必須以這種方式行事,才能與律法之下的預表相呼應。

至於此處,經文明確說道:「我沒有在不潔中取用,也沒有為死人奉獻任何東西」,這是要向我們表明,我們不應將上帝的侍奉與魔鬼的污穢混為一談。怎麼說呢?我們會看見許多人有錢卻揮霍無度:有些人花在淫亂上,有些人則花在不知名的放蕩與奢侈中。當他們自以為給了上帝一點點東西時,他們就放縱自己去行各樣的惡事。例如,當教皇派的人請人唱彌撒,或進行其他私下的敬虔活動時,他們認為上帝應該對祂所得到的那一點點施捨感到滿足。因此,當一個人花了大筆錢在妓女身上,他以為一場彌撒就能使他在上帝面前得釋放。當一個邪惡的無賴搶劫了這個人又搶劫了那個人,他會帶著嘲弄的心態向上帝獻上一點微薄的供物,並以為一切都沒事了。甚至在我們中間,也能看見有人以同樣的方式自欺。他們自以為只要將掠奪物的一小部分獻給上帝,就已經為自己的搶劫行為作了補償。但聖經明確告訴我們,上帝厭惡這種與我們的污穢混雜在一起的祭物,我們這樣做只是褻瀆祂的名,並對祂行了極其可怕的背叛。因此,讓我們留意,摩西的意思是要向我們宣告:如果我們要獻上上帝所悅納的供物,就絕不能將其與我們自己的污穢混雜。誠然(正如我已經告訴你們的),我們無法達到完全純潔、毫無過犯的地步;但我們仍可以來到上帝面前,純潔地侍奉祂,而不被那種「只遵行一半誡命」的偽善所充滿,而是以正直與純潔的心侍奉祂。這就是關於此處經文我們所要銘記的要點,經文說:「我沒有在污穢與不潔中取用任何東西。」〔旁註:詩篇 50:16〕

現在,摩西在結尾處再次重申了他先前已經提及的關於遵守上帝誡命的事。但他表達得比先前更為詳盡。這種順服從何而來?又是從什麼根源〈◊〉而生呢?確實是從聽從上帝的聲音,以及祂向我們指明我們必須持守的道路而來。「我聽從了耶和華我上帝的聲音,遵行了祂所吩咐我的一切。」這些話譴責了所有隨從自己喜好的人。我們看見大多數人的行事是何等乖謬。〈◊〉人會說並承認我們必須事奉上帝:但以什麼方式和樣式呢?沒有一個人不陷入自己的幻想中。他會說:「好吧,我必須事奉上帝。」怎麼事奉呢?「我會盡我所能。」但沒有人留意上帝吩咐了什麼,沒有人考慮什麼是祂所喜悅的:我們隨意去向祂獻上我們腦中所想的一切。然而,所有這些我們自己的發明,在此處都被一句話譴責了,那就是我們必須首先聽從上帝的聲音:如果我們希望祂悅納我們的奉獻與祭物,我們對祂的一切奉獻都必須按照祂的話語,而除非我們在祂的學校中受教,否則我們無法做到這一點。那麼,我們想要按當行的道而行嗎?讓我們努力在上帝的話語中受教吧。這正是我們與教皇派區別所在,即我們是否在福音上長進。因為那些可憐的畜類迷失了方向,不知道自己的處境:因為他們從未知道,一切祭物的根基是順服。因此,他們隨心所欲地做任何事;這並不奇怪:因為他們從未聽過上帝的旨意向他們宣告,他們被剝奪了救恩的教義。但至於我們,既然上帝屈尊向我們宣告祂的旨意,讓我們聽從祂所吩咐的,讓祂的聲音在我們耳中迴響,當祂說話時,讓我們不要充耳不聞。此外,我們不要以為知道了自己當做的事就盡了責任,而要立即付諸實踐。如果我們不付諸實踐,聽了一場講道或閱讀了聖經中關於我們本分的教導,對我們又有什麼益處呢?我們當知道,上帝對我們說話是為了試驗我們的順服。

隨後經文說:「求你從天上你的聖所垂看,賜福與你的百姓以色列,並你向我們列祖起誓賜給我們的地。」上帝在此並非要說百姓應當建立在自己的功德上:祂的意思是激勵信徒,如果他們希望祂持續向他們施恩賜福,就必須單純地行在祂的敬畏中。如果沒有更清楚地說明,這點會顯得晦澀。誠然,上帝所應許我們的一切,都源於祂白白賜下的良善。但儘管如此,祂不願我們忽略自己的本分,濫用祂的應許,彷彿我們可以一邊與祂為敵,一邊又強迫祂履行義務:祂不願我們一邊向祂吐唾沫,一邊又強行拉住祂的衣袖說:「你必須向我們顯出父親的慈愛,儘管我們不是你的兒女;你必須與我們和好,儘管我們與你為敵。」不,我們不可這樣戲弄上帝。但我們想要享受祂的恩惠直到永遠嗎?我們想要祂持續向我們施恩嗎?那麼,讓我們謹慎事奉並尊榮祂,讓我們謹慎行事,符合祂所呼召我們的樣式:因為我們必須時刻銘記祂的這句話:「你們要轉向我,我就轉向你們。」上帝說,當祂任憑我們,收回祂的祝福,對我們毫無憐憫,即使我們呼求祂也不垂聽,反而將我們交給魔鬼和我們所有的仇敵作為掠物時,祂就是轉臉不顧我們了。因為當我們背向祂時,祂忘記我們也是理所當然的。然而,祂仍願意我們轉向祂,祂也必轉向我們,也就是說,如果我們行在祂的敬畏中,祂就永不忘記我們,我們必會感受到祂的手隨時準備在我們一切的缺乏與需要中幫助我們。這是聖經中普遍的教義。因此,此處經文說:「耶和華啊,既然我們行了你的誡命,求你也〈◊〉慈悲地垂看你的百姓,賜福給你的產業,以及你向我們列祖所應許的地。」猶太人確實非常清楚,且我們過去也多次看到,這地並非因他們對上帝的順服而賜給他們;他們及其先祖也絕無任何功德可言。然而,上帝是出於祂自己純粹的美意,才將這地賜給他們。猶太人本應對此深信不疑。同樣地,讓我們也省察自己,並說:「主啊,誠然,我們所擁有的一切,都是出於祢純粹的良善:因為祢已將我們與祢連結,並以此約束我們,使我們成為祢的兒女,以致祢以憐憫先臨我們,並在收納我們為兒女的事上,向我們顯明祢是我們的父。主啊,我們也同樣跟隨了祢呼召我們的呼召;我們已竭力表明,祢對我們豐盛的慷慨並非完全被浪費。因此,求祢繼續向我們施恩。」簡而言之,正如我已經告訴你們的,這種情況不容許任何自誇或吹噓,反而有助於激勵人行在敬畏上帝之中,並使他們確信,儘管他們在各方面並未表現得盡善盡美,但上帝仍會將祂的良善持續施予他們直到末了。我們確實需要這樣的確據。我們看見自己是何等容易懷疑;以致儘管上帝長期以來不斷將恩惠傾倒在我們身上,我們也多次感受到祂的幫助,但我們總是心存疑慮,不知道上帝是否會繼續向我們施恩。因此,祂要我們確信,當我們行在對祂的順服中,並全然倚靠祂時,祂必不撇下我們,反而會繼續向我們施恩;祂不會讓我們半途而廢,而是會成就祂所應許的;祂既如此說,就必如此行。我們現在看見了摩西的用意所在,以及我們能從這段經文中汲取什麼教訓。那麼,我們是否要在上帝的恩惠中持守,甚至就今生而言也是如此?讓我們緊緊倚靠我們的上帝,永不與祂分離;讓我們竭力事奉並尊榮祂。如果我們這樣做,我們就絕不會想要轉去追求自己的虛榮;當我們看見祂如此親近我們以施恩惠時,我們也當準備好將自己全然獻給祂,好叫祂使我們感受到祂應許的實現,並知道祂將繼續向我們施恩,伸出祂的手將我們領到祂那裡,不僅僅是一兩天,而是無論在生或在死,直到永遠。〔旁註:申命記 1:3〕

現在,讓我們在我們良善上帝的威嚴面前跪下,承認我們的過犯,祈求祂使我們對這些過犯有更深的體會。同時,既然祂樂意以如此父性的良善對待我們,甚至屈尊接納我們獻給祂的事物,儘管其中仍有許多不妥之處:讓我們祈求祂,願祂的作為能鼓勵我們更好地將自己全然獻給祂的事奉,並投身其中,使我們能真實地宣告,我們沒有對祂虛與委蛇,而是竭力按照祂的聖潔誡命來塑造我們的生活;願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因祂的死與受難的功德,從祂那裡獲得這樣的恩典,使我們能披戴祂完全的義,以致在末日來到時,我們能在上帝祂的父面前顯現,彷彿我們身上毫無瑕疵,只有完全。願祂不僅將這恩典賜給我們,也賜給地上萬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