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加爾文 著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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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6 年 2 月 28 日(星期五) 第 150 篇講道,這是關於第 27 章的第二篇講道。On Fryday the xxviij. of Februarie, 1556. The CL. Sermon, wh

原文:On Fryday the xxviij. of Februarie, 1556. The CL. Sermon, which is the seconde vpon the seuen and twentith Chapter.
出處:A17698_Sermons upon Deuteronomy (tr. Arthur Golding)

11 當日摩西吩咐百姓說:12 「你們過了約旦河,西緬、利未、猶大、以薩迦、約瑟、便雅憫這六個支派的人,要站在基利心山上為百姓祝福。13 流便、迦得、亞設、西布倫、但、拿弗他利這六個支派的人,要站在以巴路山上宣告咒詛。14 利未人要向以色列眾人高聲說:15 『有人製造耶和華所憎惡的偶像,就是工匠手所做的,或雕刻,或鑄造,暗中設立,那人必受咒詛。』百姓都要答應說:『阿們!』」

我們昨天看見,上帝的意思是要以色列百姓首先藉著莊嚴的祭祀,其次藉著立起紀念碑,來承認祂所施予的恩惠;這樣做是為了讓人知道,這片土地並非靠人的手或任何人的能力所購得,而是上帝將其作為產業賜給了那百姓。但現在我們有了另一條誡命,上帝藉此意圖以另一種方式將百姓約束在祂自己面前。事實上,祂先前已經這樣做了;但因為人是如此難以扎根,且他們無法被太多的束縛與繩索所牽制以保持順服,所以上帝加添此處所記載的內容,以使他們更好地保持順服,這並非沒有原因。我們已經論述過,當上帝賜下律法時,這是一個雙向的約;正如祂約束自己作以色列兒女的上帝,以色列百姓也約束自己作祂的子民。但這裡又加添了另一項確認,以更好地批准那最初的盟約;那就是,上帝規定當他們過了約旦河後,百姓應當分成兩半,六個支派應當站在基利心山上,另外六個支派應當站在對面的以巴路山上,而約櫃和祭司應當站在中間;在基利心山那一邊的人要祝福,在以巴路山那一邊的人要咒詛。現在,這咒詛與祝福是指向我們稍後將會看到的內容,這在本章中很快就會提到。上帝為了更好地激勵祂的百姓,不僅向他們宣告祂的旨意,說:「你們當這樣行」;而且隨即補充說,你們服事我並非徒然,你們的勞苦不會白費:因為我會使你們興旺,我要求你們順服我,是為了你們自己的福祉;我並非從中尋求任何利益或好處,而是為了你們自己的益處與便利,你們才當緊緊跟隨我,遵守我的誡命。看哪,上帝賜下這些祝福,是為了讓百姓能以甘心樂意的態度服事祂,而不是出於強迫或勉強。此外,因為人是如此頸項強硬,若非費盡周折就不肯屈服;又因為另一方面,他們的私慾使他們如此橫衝直撞,以致他們很快就忘記了服事上帝的意義,像脫韁的野馬一樣,所以這裡加添了威脅:要謹慎,不要得罪我,因為報應已為那些藐視我律法的人預備好了。你們看,這就是我們將在第 28 章中更全面看到的咒詛,但摩西在這裡只是以舉例的方式提及它們。現在,如果上帝僅僅宣告並說:「凡遵守我律法而服事我的人,必蒙福,我必使他一生亨通」,這就足夠了。既然上帝已經應許要報答那些服事祂的人,這理應使我們滿足。人有什麼必要為自己辯解呢?同樣地,既然上帝對那些違背祂律法的人宣告了定罪的判決,既然審判者親自開了口,就無人應當反駁。那麼,我們又有什麼必要去批准上帝所說的話,彷彿祂的話語本身沒有足夠的力量與權威呢?誠然,上帝確實值得我們傾聽,祂所說的話如同不可更改的法令:但祂仍然要人藉著外在的見證,來認可祂所要求我們遵循的事;祂要我們承認那賜給我們的恩惠,並宣告我們憑信心確信,當祂應許我們若努力照祂的話語生活就會興旺時,祂絕不會欺騙我們。因此,上帝要我們與祂達成一致,以至於我們也在謙卑與敬畏中承認,祂懲罰所有藐視並推翻祂公義與誡命的人,是有充分理由的。當祂威脅他們時,我們不可認為這是徒然的,而應相信他們最終必會感受到那判決的執行。因此,在這方面,上帝要我們對祂賜給遵守律法之人的應許,以及祂對所有悖逆與藐視祂之人的威脅,都說「阿們」。因此,我們現在已經為理解這段經文開了一個好頭。關於祝福與咒詛,我們將在下一章中更全面地論述;我們最好將它們留到那裡處理,因為那裡更適合討論這些內容。簡而言之,我們只需知道,當上帝向那些順服祂的人提供恩惠時,目的是要他們服事祂,不是出於勉強,而是出於甘心樂意:因為他們知道這是為了他們自己的便利與福祉;另一方面,那些天生放縱私慾、自以為可以無法無天而作惡的人,必須因恐懼而受到約束,因為他們看見自己無法逃脫上帝的手,最終必須為自己的行為交帳。這就是我們在更詳細地處理這個問題之前,必須銘記在心的要點。

此外,讓我們好好留意我們所說的,即上帝認為祂親自說話還不夠;祂還要我們與祂達成某種和諧,彷彿與祂同奏一曲。這就是為了顯明我們對祂話語的信心,而這信心包含兩點:第一,我們擁抱祂的應許,並完全倚靠它們;第二,每當祂給我們任何憤怒的徵兆時,我們就當戰兢,免得我們變得遲鈍、昏睡或剛硬,以至於祂必須重重地擊打我們,我們才能感受到祂的憤怒;相反地,我們應當藉著努力順服祂來防患未然,並盡我們所能地避開祂的報應。因此,此處的祝福是有條件的,也就是說,凡遵守上帝律法、純潔地維持祂的事奉、不陷入迷信或偶像崇拜、不妄稱祂聖名、遵守安息日及所有其他禮儀、孝敬父母的人,是有福的。我說,這種祝福是附帶條件的,所以如果我們事奉上帝,祂就會向我們顯出慷慨,我們也不會徒勞無功;但所有這些祝福都取決於這一點:上帝出於祂白白的良善揀選了這百姓;所以他們不能僅僅停留在「事奉上帝的人有福了」這一點上。但誰能做到呢?因為正如我們已經說過的,沒有人能完全盡到這本分,我們在本章末尾還會進一步看到。既然我們都是罪人,甚至連信徒也是如此,以至於當他們努力行正路時,仍會犯下許多錯誤,那麼我們該怎麼辦呢?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我們除了自己的義之外沒有別的倚靠,我們就都會失去救恩的盼望。但(正如我告訴你們的)那些帶有條件的應許,取決於上帝已經接納我們為祂的百姓,並要我們以祂為我們的父。這件事的基礎完全在於祂的憐憫。因此,我們必須深信,儘管我們是可憐的罪人,且不配得到憐憫,上帝仍會憐憫我們;儘管我們理當被祂棄絕,祂仍會接納我們為義,並悅納我們。雖然我們除了徹底的毀滅之外別無所望,但我們仍能確信救恩的基業,因為我們是祂的兒女。關於這一點,我們必須深信不疑。其次,既然上帝揀選了我們,並將我們分別出來歸祂事奉,我們就不可以放縱自己去行各樣的惡事,而應當努力順服祂。因此,我們必須被祂的應許所激勵和鞭策去事奉祂。你們看,這些有條件的應許對我們來說並非徒然:當它們指向上帝白白賜下的良善時,祂接納了我們,儘管我們並不配被接納;其次,祂不將我們的罪孽歸算給我們;儘管我們身上有許多污點和敗壞,祂卻遮蓋它們,並不追究。因此,我們現在看到上帝是如何鼓勵以色列百姓保持勇氣的。因為如果祂一開始就對他們說:「事奉我,你們的勞苦就會得到很好的回報」,如果上帝只對我們說這句簡單的話,唉,我們該怎麼辦呢?因為當我們想要事奉祂時,我們與祂所命令的完全地步相去甚遠:那些跑得最好的人,在應該到達終點時,恐怕也才走到半路。因此,我們都會灰心喪志,而不會有勇氣。但我們必須將這兩件事結合起來,即祂在任何事上都不會欺騙我們,其次,祂要求我們事奉祂,並宣告祂會寬容我們的軟弱,不會嚴厲地對待我們,按我們所應得的報應我們,而是施以父般的良善。因此,當我們能說:「主啊,這確實是真的,我對祢的本分連百分之一都沒盡到,但無論世事如何,祢總是不會不接納我,因為祢不看我做了什麼,而是像看自己的孩子一樣喜悅我」,我們就能有勇氣去事奉祂。你們看,上帝是如何赦免我們,不看我們在事奉祂時所犯的過錯和不完美。只要我們不是虛偽地事奉祂,而是出於真誠的善意,祂就喜悅我們所做的一切,並為此賞賜我們。既然我們聽到了這些,就讓我們付出努力,讓我們接受(所謂的)韁繩,繼續前行;儘管我們被肉體的罪惡所阻礙,仍要竭力向前。為什麼呢?因為我們不會徒勞無功。這就是上帝的意思;藉此我們能領悟祂那不可估量的良善,祂出於自己的美意,將這些應許賜給我們,儘管祂對我們並無任何虧欠,正如我們之前所見:祂的旨意是要用盡一切方法將我們贏得歸向祂。現在祂再次重複這一點,這是因為我們的懶惰和疏忽。祂加上這份幫助,完全是為了我們的益處,因為祂能從中得到什麼好處呢?祂能從我們的事奉中獲益嗎?讓我們儘管挑戰祂,那會傷害祂嗎?不,祂要擁有我們,是為了我們自己的福祉。

此外,他還向我們顯明,若要以他所要求的樣式遵守他的律法,我們必須具備什麼樣的心志;也就是說,我們必須甘心樂意地來到他面前,將自己獻給他,並將我們全部的幸福與喜樂寄託在事奉他之上,且要實踐這句話:「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那裡。」你們看,關於祝福的第一點,我們需要留意的是什麼。實際上,我們要做的是什麼呢?雖然現今我們沒有此處所提到的那種禮儀,但其精義必須在我們中間生效,那就是:我們在尋求事奉上帝時,必須時刻仰望他的應許。看哪,我們的上帝呼召並吸引我們歸向他。他是如何做的呢?他本可以用一句話命令我們說:「你們的一切都虧欠於我,所以務要盡你們的本分。」但他卻寬容我們,向我們流露父性的良善,他說:「我的孩子們,我不願你們的事奉得不到回報。誠然,我不虧欠你們什麼,但儘管如此,我仍要超越我的需要而慷慨待你們;如果你們事奉我,你們的生活必蒙福,凡事必亨通。」此外,關於永生,我們還有至高的祝福。因為我們在這個世界上所能渴望或期待的一切,與我們藉著信心所盼望的救恩,以及上帝應許並賜給我們關於來世的祝福相比,簡直微不足道。因此,這一切都應當使我們更樂意、更準備好順服上帝。為什麼呢?既然我們的主在我們順服他時,只尋求我們的益處,並為我們的順服提供獎賞;如果我們不竭力事奉我們的上帝,我們豈不是太可憐了嗎?你們看,我們應當如何以甘心樂意的心,來印證聖經中所包含的一切應許;當別人認為行善只是浪費時間時,我們的心中卻要時刻銘記:沒有什麼比緊緊跟隨上帝更好的了。屬世的人認為追隨自己的私慾就是幸福。當淫亂和貪婪的人從各處搜刮錢財時,他們認為一切都賺到了,並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而沾沾自喜。如果那些在肉體私慾中如禽獸般的淫亂者能享受他們的快樂,他們便沉溺其中,為之陶醉,完全被其迷惑。如果一個愛慕虛榮的人身居高位,在眾人中被賦予權柄,他便認為除了身居顯赫地位之外,再沒有別的喜樂或幸福了。所有藐視上帝的人也處於同樣的境地。與此同時,那些貧窮的信徒卻受到嘲笑:他們是窮人,被視為無物,他們垂頭喪氣,在這個世界上除了受苦和消瘦之外,一無所獲。有些人說:「這些可憐的靈魂真是不明智,為了不知名的緣故受這麼多苦;他們所有的勞碌有什麼益處呢?」因此,似乎那些尋求事奉上帝的人大錯特錯了,而惡人卻佔盡了上風。但我們必須反其道而行之,對此有徹底的決心,正如先知以賽亞所說:「你們要說:義人必得福樂,因為他們必吃自己行為所結的果子。」先知以賽亞要我們與這種試探爭戰。儘管世人嘲笑敬虔的人,惡人也在他們面前誇勝,但信徒不應當因此驚惶;而應當堅定地對自己說:「不,不:義人不會白費勞苦;當他完全倚靠上帝的應許時,他必不會因期望落空而失望。」因此,我們從這段經文中要領受的是:每當我們閱讀聖經中那些應許時,例如:「敬畏耶和華的人有福了」、「凡遵行他話語的人必蒙福」、「行為正直、與鄰舍誠實相待的人有福了」;特別是那些因在天上有更好的基業而棄絕世界的人:我說,每當我們閱讀這些經文時,我們的信心必須得到堅固,並以勇氣回應說:「阿們,主啊,誠然如此:我們不反駁你所說的話,我們領受此處的應許,並確信地倚靠它們。」你們看,每個人都應當如何竭力事奉上帝,正因為他如此溫柔地對待我們,並沒有像他本可以做的那樣嚴厲地命令我們(儘管他對我們擁有絕對的權柄),而是俯就我們的軟弱,為了贏得我們,並讓我們享受他。最重要的是,當上帝呼召我們作他的兒女,當他憐恤我們、寬容我們,且不對我們施行極端的嚴厲,儘管我們的行為中有許多過失,他卻不因此拒絕接納我們,以致我們若犯了罪,總能在他的手中找到赦免,當我們偏離正路時,他便引導我們歸回,且不將這一切過犯歸咎於我們時,我們務要銘記這普遍的應許。你們看,關於第一點,我們需要銘記的是什麼。〔旁註:馬太福音 6:21〕〔旁註:以賽亞書 3:10〕〔旁註:馬太福音 19:29〕

至於第二點,我們也當留意,上帝的威嚇對我們而言是非常必要的。因為我們看見,我們眾人心中有何等大的驕傲與悖逆:以致於雖然我們並非蓄意要藐視上帝、拋棄祂的軛,但我們卻如此眼目昏花,以至於不思想祂;世界的誘惑以各種方式引誘我們,使我們對於上帝給予的任何警告都置若罔聞。如果祂以溫柔呼喚我們,我們卻無動於衷;因此,祂不得不使用威嚇。由此可見,為了使我們敬畏並順服祂,祂無所不用其極。一方面,祂用溫和慈愛的方式對我們說話(正如我所告訴你們的),祂說:「你們這些孩子,到我這裡來:我雖不欠你們什麼,但我仍願與你們立約;我應許你們,若你們事奉我,這對你們必有益處。」我們的主就是這樣對我們說話,如同父親哄勸孩子,為要贏得孩子順服祂,並以甘心樂意的心投身於祂的事奉中。然而,上帝察覺到這還不足以打動我們,便使用威嚇,說:「要謹慎,如果你們以為可以拋棄我的話語卻仍能免受懲罰,那你們就自欺了。我必追討你們的罪,我絕不容忍我的孩子這樣戲弄我:我必作他們的審判者;當你們濫用我的忍耐時,不要指望得到任何寬恕:我必加倍懲罰你們,我的報應必更可怕地臨到你們。」因此,當上帝宣告我們的罪是不可赦免的,而我們卻仍沉溺其中,絲毫不打算順服祂,特別是當祂用盡各種方式來引導我們,好讓我們能持守在祂的順服中而不致滅亡時;既然我們看見祂對我們的救恩如此關懷,若我們不被祂所顯明的父愛所感動而悔改,我們豈不是太過頑梗,甚至簡直如同畜類嗎?是的:因此,我們既被上帝的良善與溫柔所激勵(我剛才所說的),也當藉著祂的威嚇來警醒自己。當我們看見自己的肉體過於放縱,引誘我們行惡時,讓我們說:「哀哉!難道我們要像野獸一樣甩掉祂的軛嗎?」上帝宣告了什麼?因此,當我們聽到上帝的威嚇時,讓我們戰兢。因為正如所羅門所說,君王的憤怒是死亡的使者,那麼當上帝的憤怒向我們宣告時,我們又當作何感想呢?因此,讓我們學習用敬畏來馴服自己。當撒但的試探可能勝過我們,而我們的罪可能成為誘惑我們的餌時,讓我們心裡思想並說:「怎麼?難道我要為了某種轉瞬即逝的快樂,去觸怒我的上帝,以致永遠滅亡嗎?」我說,我們應當以這種方式將上帝的威嚇銘記在心;然後對此回應「阿們」,並說:「是的,主啊,確實如此,這絕非兒戲。」當你宣告惡人必受審判時,你已準備好執行;當你口中發出話語時,就如同我們看見烈火已經燃起要吞滅我們一樣。我說,我們應當以這種方式領受上帝向我們宣告的一切威嚇。因為這是教導我們遵守律法最好的方法,我是指在我們軟弱所能及的範圍內。因為(正如我所告訴你們的),只要我們還困在這肉體之中,就不可能達到真正的完全;但儘管如此,如果我們一方面讓祂的應許在我們心中生效,另一方面又留心聽祂的威嚇,我們仍然可以將自己獻給上帝,並持守在祂的敬畏之中。〔旁註:箴言 16:14〕

現在讓我們來看此處所遵守的秩序。摩西與利未支派的祭司吩咐百姓說:「六個支派要站在以巴路山上,六個支派要站在基利心山上。」隨後他又說:「你們今日要謹守我所吩咐你們的律例典章,因為你們已成為你們上帝的子民。」這一點先前已經解釋過了;但我們始終要記住關於此點所說的話,即:上帝藉著祂祭司的口說話,就如同祂親自顯現一般。這是為了讓祂的話語能以更大的敬畏被領受。因為當我們看見的只是像我們一樣會朽壞的人時,我們往往認為,無論從他們口中說出什麼,都可以隨意拒絕;若是不予理會,我們也覺得沒什麼大不了。因此我們看見,上帝的話語往往被輕視。因為當我們看見說話的不過是與我們一樣的受造物時,我們就以為他們所宣講的只不過是聲音而已。但上帝要人認識祂話語的威嚴:雖然是由人帶來,且人是其傳遞者,但祂絕不容許其價值被貶低,以致人不去聽從;祂要每個人都向其屈服,並接受祂所加在他們身上的軛。因此,上帝在此處藉著摩西和祭司說話;但祂所用的語言和表達方式,是要百姓將心思提升得更高,並知道儘管他們是藉著人的媒介與職事受教,他們仍當承認上帝才是他們所聽見之道的主宰,並當視其為上帝親自所說而領受,從而靜默聆聽,不作任何反駁或頂撞:因為這樣的藐視並非針對會朽壞的受造物,而是藐視上帝自己。因此,讓我們留意所有上帝賦予祂話語權柄的地方,好讓我們學習持守祂的話,並受其引導;這樣,每當有人奉上帝的名對我們說話時,我們每個人都要低頭順服。此外,我們也看見上帝在祂教會中所設立的秩序:祂要全世界的人都回應「阿們」:因為我們眾人都當領受這教義。這教義不應只為偉人所保留,連最卑微的人也必須受教,以求自身的造就與益處。但無論情況如何,總有祭司負責說話,他們被按立是為了教導百姓,正如先知瑪拉基所說:「祭司的嘴裡當存知識,人也當由他口中尋求律法,因為他是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旁註:瑪拉基書 2:7〕我們看見,上帝在各個時代都指派了一些人擔任教導百姓、傳揚祂話語的職分。如今我們也需要這樣的秩序,我們知道聖保羅在這一點上所說的話,無論是在羅馬書第 12 章、哥林多前書第 12 章,還是在以弗所書第 4 章。〔旁註:羅馬書 12:6;哥林多前書 12:28;以弗所書 4:11〕整本聖經也向我們證明,上帝要建立特定的律法,並指派特定的人來傳揚祂的話語,作為祂教會的教師,奉祂的名教導百姓。由此我們得出結論:當上帝設立了這樣的秩序,所有那些不願讓自己接受這與整個教會共同體一同受教的秩序的人,儘管他們可以宣稱自己是基督徒,但他們來到教會卻像牲畜一樣,自以為只要口頭承認福音是上帝的話語就足夠了。然而相反地,我們在此看見,如果我們要成為教會的一員,並讓上帝視我們為祂的兒女,我們就必須聽從藉由人的職事所傳講的上帝的話語。但因為這一點先前已經詳細論述過,我現在只是順帶一提。

此外還有這一點:你今日成為上帝的子民,若你謹守祂的誡命。因此,正如我們的主接納我們進入祂的家,我們也必須完全獻身於祂,要知道祂正是為了這個目的,才將我們從世界其餘的人中分別出來,並要我們成為祂自己的,如同祂特殊的產業。誠然,所有人都理當事奉祂:但儘管如此,當祂呼召我們到祂面前,並向我們顯明祂是我們的父時,祂難道不是用雙重的繩索將我們繫在祂身上嗎?確實如此。那麼,如果我們不被激勵而將自己交託給祂的旨意,以致祂能引導我們並掌管我們的一生,我們豈不是完全喪失了理智與感知,簡直是被迷惑了嗎?因此,讓我們好好衡量這些話:「你今日成為耶和華你上帝的子民,所以要謹守祂的誡命。」我們如何成為上帝的子民?不就是藉著成為祂的教會,並使用祂的聖禮嗎?這與祂親自顯現在我們中間是一樣的。因為我們不可指望上帝會親自從天上降臨,或差遣天使來到我們中間。但祂要人認識祂在我們中間的真實標記,就是祂的話語被純全地傳講給我們:因為毫無疑問,那時祂就在我們中間掌權。所以,讓我們從中獲益,知道我們的主接納我們歸向祂,並要我們成為祂家中的一員。既然如此,讓我們竭力在生活中順服祂,謹守祂的誡命:不要像可憐的不信者那樣,像畜類一樣遊蕩,因為他們從未知道身為上帝家中的一員是何等意義。

現在讓我們來看摩西所列舉的咒詛:他首先說:「有人製造偶像,或鑄造像,或雕刻像,這都是耶和華所憎惡的,必受咒詛;且在暗中設立的,也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我們要留意,摩西在此並非逐一列出所有的咒詛,而是列舉了某些例子,以表明所有偏離上帝律法的人,無非是自願奔向徹底的毀滅與滅亡。因此,這一切的要旨在於:如果我們想要亨通,就必須親近上帝,因為祂是一切福樂與亨通的源頭。反之,所有離開祂的人,都是在奔向並投身於徹底的毀滅;凡丟棄上帝軛的人,也就是那些不願順服祂的律法與聖言的人,都是在離開祂,並盡其所能地將自己從祂的面前放逐出去。這就等同於將自己拋入地獄深處,在今生除了激起上帝對他們的憤怒、自取滅亡之外,別無所求。請記住這一點。現在,上帝從祂自己的事奉開始,這並非沒有原因:因為(正如我們之前所闡明的)律法分為兩塊法版,為要向我們表明,人首先應當如何行事,好讓上帝得著尊榮。這是我們身為受造物所當盡的首要且主要的責任,因為祂塑造我們是為了祂的榮耀。既然第一塊法版簡明扼要地指示了我們當如何對待上帝,讓我們就朝著這個目標邁進,並讓我們的生命以此為依歸。這就是為什麼上帝現在在這些咒詛中說:「有人製造偶像,必受咒詛。」但我已經告訴過你們,摩西只列舉了某些種類,這是以部分來概括全體,正如我們所見過的例子。因此,當經文說「有人製造偶像,必受咒詛」時,其含義等同於摩西對那些篡改與腐蝕上帝事奉與敬拜的人,作了一個概括性的咒詛宣告,彷彿他在說:「你們知道我們的上帝要求我們如何敬拜祂;凡發明任何形式的偶像崇拜、凡設計任何形式的迷信者,就是在製造偶像。」這並非事奉永生上帝,而是隨從他們自己的幻想與想像;因此,他們都受了咒詛。你們看,我們應當如何解釋這段經文。摩西在此處意在為我們列出一個具體的例子,使我們能最清楚地看見對上帝敬拜那令人無法容忍的腐蝕。因為當上帝在任何繪畫、人偶,或任何木石雕刻中被扭曲,以致人們要在其中代表祂的形象並說:「這是祂的肖像」時,這實在是太粗鄙且令人髮指的行徑。誠然,人們並不這麼認為;正如我們在教皇制度中所見,他們說:「看,那裡就是上帝,是祂的紀念。」他們豈不是愚昧到認為,若不在偶像的形狀中呈現,天上就沒有神聖的威嚴嗎?但凡對上帝有絲毫認識、聽過祂聖言隻字片語的人——聖經說上帝是永恆無限的靈,是生命的源頭——都知道,用死物和必朽壞的受造物來代表祂,並將祂的名冠在一個人偶上,彷彿祂只是一個受造物,甚至比我們還低微,這是對祂極大的侮辱。因此,凡對這教義稍有領會的人,都會厭惡偶像的設立,厭惡那種藉由偶像去事奉上帝的想像,厭惡向死物禱告,或指望從那既不能行善也不能作惡的東西身上尋求幫助。因此,如果這一點被充分重視,我們就會發現摩西在此處的用意,是根據我們之前闡述的原則,使偶像崇拜變得更加可憎。儘管如此,我們在此處仍有兩點需要注意:第一,上帝無法容忍祂無限的威嚴被石塊、木頭、繪畫或世上任何受造物所代表。那麼,當涉及敬拜上帝時,我們該怎麼辦?我們必須將心思提升到世界之上,並知道我們不可執著於地上的事物,也不可為祂製造任何偶像或人偶:因為祂無法忍受。這是第一點。其次,我們也必須注意,上帝不願按照我們自己的方式被事奉或敬拜,祂要我們遵行祂的聖言,不加添什麼,也不刪減什麼,因此,人們所捏造的一切發明,都等同於設立了偶像。誠然,他們自以為上帝會喜悅他們的所作所為:但這不過是他們的一廂情願,因為他們根本沒有注視祂所喜悅的事。因此,他們事奉的是自己的幻想,而非那位賜下律法並要求他們遵守的永生上帝。所以,總而言之,所有那些人們自以為虔誠、卻沒有上帝聖言作為根據,無法說出「這是祂所吩咐我的」的所謂「對上帝的敬拜」,不過是他們自己捏造的偶像。請務必留意這一點。〔旁註:〈1段〉〕〔旁註:〈1段〉〕

現在讓我們思想上帝如何說:「有人製造偶像,這人必受咒詛。」誠然,當教皇派的人費盡心力奔波於各個祭壇之間,在他們的偶像面前喃喃自語地禱告,用蠟燭裝飾偶像,並做出其他種種愚行時,若有人告訴他們上帝不喜悅他們所做的一切,他們會因被這樣指責而感到憤怒,甚至開始咒罵上帝本人。然而,儘管他們以為自己每走一步都能贏得二十個天堂,但實際上,他們每走一步都是在將自己投入地獄的深淵。為什麼呢?無論他們做出多麼冠冕堂皇的辯解,審判者對他們宣告的判決依然是:「製造偶像的人必受咒詛。」讓他們去向魔鬼索取工價吧:我們的主已經宣告了這裡所包含的判決,即所有拜偶像的人都必受咒詛。如果有人說,一個人出於好意去做一件事,說「我認為這是好的,我相信這樣做是對的」,這並沒有什麼大不了的害處;然而,上帝卻厭惡這一切,因為當人轉離上帝純全簡樸的敬拜,而去發明這樣或那樣的敬拜方式時,這就是在捏造一個新神。儘管他們自以為做得好,但他們仍然是受咒詛的。為什麼呢?因為上帝不喜悅並譴責他們所做的事。凡人不可向自己許諾什麼,必須由上帝來許諾,而我們必須回應「阿們」。同樣地,當祂發出威脅時,我們必須感到羞愧,在祂面前各人的口都必須塞住:祂必須得著聽眾,而我們必須接受祂的威脅並確認它們,正如我所告訴你們的。這裡特意提到「隱密處」,是為了表明,即使一個人在世人面前沒有被定罪,他在上帝面前仍是有罪的,且天上的審判者必能將他查出來。因此,我們不要自欺,以為當人沒有責備我們、沒有因我們所行的惡而定我們的罪時,我們就能逃脫而不受懲罰。因為我們或許能尋找藉口,但上帝必會查出我們,因為祂說:「製造偶像並將其放在隱密處的人,必受咒詛。」祂又說,這在耶和華眼中是可憎的,這表明人不可因堅持自己的觀點或世人的判斷而自欺:上帝說某事令祂不悅,這就足夠了。即使世人喜歡我們,我們也毫無所得。因此,讓我們謹慎,使我們順服上帝的旨意,不被這個世界帶走,不服事我們自己或他人的私慾,而是始終順服我們天上的審判者。這就是你們需要銘記在心的。因為當我們要事奉上帝時,我們不可看這世上有沒有人見證我們的行為;因為儘管我們能欺騙全世界,但上帝看見我們,我們無法逃脫祂的眼目。因此,無論我們有什麼隱藏之處,都要知道我們的定罪已在眼前。因此,讓我們調整我們的生活,不僅用我們的腳、手和眼,更要用我們內心的事奉來事奉並尊榮上帝,也就是說,將我們所有的情感和思想都交託給祂。總而言之,我們受教導說,事奉上帝被稱為「屬靈的」並非沒有原因:由此我們可以明白,僅僅在人面前跪下、使用其他儀式,或在人前不拜偶像,對我們來說是不夠的;即使在隱密處,當每個人都退到自己的隱密之所時,我們也必須承認祂是我們的上帝,我們所有的情感都必須置於祂的順服之下,我們必須擁有聖保羅所說的純潔,即「信心的順服」,藉此我們每個人都能將自己完全奉獻並分別為聖歸給上帝。〔旁註:約翰福音 4:24〕〔旁註:羅馬書 1:5〕

現在,讓我們在我們良善上帝的威嚴面前跪下,承認我們的過犯,祈求祂使我們能更多地被真實的悔改所觸動,以至於厭惡自己;願我們全心研讀祂的應許與威脅,不至於剛愎自用地丟棄祂的軛,而是藉著適合且合宜的方式始終被祂約束;願我們甘心樂意地事奉祂,目的是正如祂憑著白白的恩慈呼召我們歸向祂一樣,祂也將藉著祂的聖靈引導並治理我們,使我們能將自己交託給祂,在謙卑與敬畏中事奉祂,擁抱祂的應許,並因祂的威脅而戰兢;同時,願祂使我們感受到,如果我們如此致力於事奉祂,祂必使我們興旺,我們將成為最幸福的人,尤其是因為祂已將天國的基業擺在我們面前,這是祂在祂獨生子身上為我們所買贖的。願祂不僅將這恩典賜給我們,也賜給地上所有的民族與國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