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加爾文 著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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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 篇講道,即第三章第四篇講道。The. 18. Sermon which is the fourth vpon the third Chapter

原文:The. 18. Sermon which is the fourth vpon the third Chapter.
出處:A17706_Sermons upon the Epistle to the Galatians (tr. Arthur Goldin

11. 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顯而易見的,因為「義人必因信得生」。12. 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13. 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14. 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

我們已經看見,人若不比瘋子更糟,就必須(為了他們所擁有的一切)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裡尋求救恩。因為正如先前所指出的,如果他們執著於律法,在那裡除了定罪之外,什麼也找不到;每個人藉著自己的經歷,對此都有充分的體會。誠然,當聖保羅在《羅馬書》中試圖說明人因信靠自己的功德而自欺是何等愚昧時,他說律法除了招致神的憤怒與報應之外,別無他用。因為儘管在神開口對我們宣告判決之前,我們就已經被充分定罪了;然而,律法更深刻地刻畫了我們的敗壞,因為他說,如果我們違背了哪怕其中任何一點,我們就成了神的仇敵,祂的憤怒必向我們發作。當天上的審判者已經做出確定的判決時,爭辯又有何益呢?既無上訴,也無辯護能對我們有幫助。因此,讓我們明白,要獲得對福音的真知識,我們必須完全倚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不可將救恩的盼望寄託在祂的慈愛以外的任何事物上;為了實踐這一點,讓我們每個人都審視自己的生命。因為如果人能不虛偽、不矯飾地徹底省察自己,那麼所有的爭辯理由很快就會煙消雲散。教皇派的人絕不承認唯獨信心能使我們蒙神悅納,這是因為他們從未徹底體會過站在神審判台前是什麼滋味,而是一直彷彿在與它的影子嬉戲。因此,他們在一切事上都寬容自己,也就不足為奇了。然而,引導我們走向真理、走向純淨與正確宗教的真正途徑,是讓我們每個人都審視自己的生命究竟如何。現在,如果(正如你們所說的)哪怕只有一點點差錯,我們肯定會立刻陷入永死的危險之中。但事實上,我們每個人都會發現自己是個罪人,不僅是在某一點上,而是在十萬個點上;不僅是在某一種過犯上,而是在無數種過犯上。當我們察覺到自己身上有如此多的苦難時,神所知道的苦難比我們能察覺到的還要多得多,這是無法比較的;因為正如聖約翰在他的公函中所說,祂看得比我們清楚得多。因此,我們的辯解是完全無效的。於是判決已經下達,我們不能靠律法稱義,只能靠信心稱義。〔旁註:羅馬書 4:15〕〔旁註:約翰一書 3:20〕

現在,使徒繼續他的論述,使用了另一個理由,即如果我們在律法中尋求義,這義將與神的兒女和選民藉著信心所獲得的義截然相反。因為他說,律法的義是什麼樣的呢?〔就是這樣:〕「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也就是說,凡順服神並遵行祂誡命的人,將因他的勞苦而得救。看哪,這是一個美好的應許;但這對我們有什麼好處呢?如果我們試圖徹底遵行所吩咐的事,我們每個人都會看見,神向我們顯明我們的定罪是何等沉重,彷彿祂將其擺在我們面前一樣。如果我們必須在自己身上尋求救恩,並且必須靠自己去賺取,那我們的救恩會變成怎樣呢?因此,當我們聽見神準備報償所有藉著遵守律法而服事並尊榮祂的人時,在我們進一步深究之前,這似乎讓我們佔了極大的便宜。我們說:「噓,看哪,神將祂自己與我們綁在一起,如果我們服事祂並遵行祂的旨意,祂就保證賜給我們天國的基業。」〔是的:〕但當我們將自己的生命與祂的教導相比時,我們就會發現,祂對我們顯得如此慷慨與仁慈,以至於為了我們服事祂、遵守祂的律法而將祂自己與我們綁在一起,這反而使我們更深地陷入了我們之前所處的深淵。那麼我們該怎麼辦呢?我們必須訴諸使徒藉著哈巴谷的口在這裡為我們設定的補救措施:即「義人必因信得生」。因此,讓我們拒絕律法的應許,因為它對我們毫無益處,並接受我們神白白賜下的恩典,祂張開雙臂接納我們,只要我們徹底擺脫一切自以為義。這就是聖保羅在這裡為我們所設定的。這是一個基於對立面的論證,正如他們所稱的那樣。例如,如果有人說火能產生熱量,而另一個固執的人堅持相反的觀點,人們可能會對他說,看看你或霜雪是否能產生熱量;難道看不出它們是截然不同、互相排斥且無法相提並論的事物嗎? 再者,若有人問太陽的熱能對此生是否有益,試想如果世上沒有太陽,那會是怎樣的情景?我們眾人都會被空氣中的污穢所窒息,而空氣中所有的腐敗,都是藉著太陽的光輝而被潔淨的。因此,正如人在自然秩序中可以根據對立面來推理一樣,使徒說,我們不可能同時藉著律法和上帝白白的恩典而稱義;換句話說,如果我們要在上帝面前蒙悅納,我們進入祂恩典的途徑,必須是藉著祂親自白白賜下的良善,是因為祂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裡愛我們,而不是因為我們自己有任何價值。然而,為了更好地理解這教義,讓我們仔細留意此處如何告訴我們,律法的義就是履行上帝的誡命。由此看來,我們似乎會認為律法的教義足以拯救我們,因為上帝在重申律法中所包含的十誡後,最終告訴我們,這就是我們藉以生活、藉以指引生命的事物,是無誤的準則,我們不必尋求律法之義以外的任何完美。這正是我們與教皇派爭論如此激烈的原因,因為上帝要求順服,他們卻以為用自己發明的事物來侍奉上帝,同樣能討祂喜悅。因此,讓我們留意,所有聖潔的完全都在律法中。是的,確實就教義而言是如此。因為律法不可增添任何東西,當人們引入那些不知所謂的自創敬虔時,他們只是徒勞地過度勞累。但律法的教義足以向我們顯明什麼是義,這對我們來說還不夠:我們還必須達到這一點,即我們是否有能力行出上帝所吩咐我們的事。我今天早上告訴過你們,我們遠遠達不到這一點。因此,律法的應許對我們毫無幫助,而教皇派在這方面犯了嚴重的錯誤。因為他們仍然固守這種幻想,認為上帝沒有命令任何我們無法完成的事。但我們從聖保羅那裡看到了截然相反的事實。為了證實他們的錯誤,他們辯稱,如果真是這樣,上帝就是在戲弄人,因為祂告訴人,行這些事的人就必因此活著。但這個難題很容易解開。因為如果上帝不給人補救措施,那麼當祂說「行這些事的人就必因此活著」時,人必定會感到徹底的羞愧,因為這意味著沒有人能活著。正如我所說,乍看之下,我們似乎贏得了目標,因為上帝告訴我們,藉著遵守祂的律法,我們將獲得祂的恩寵,並且為我們預備了我們必能得到的榮耀冠冕:但當我們攤牌時,我們必須承認這一點,即沒有人能靠自己的購買或賺取來獲得生命:因為沒有人能履行律法。經上並不是說,那只行律法一部分的人必活著,而是說那行律法中一切所記載的人才活著。那麼,律法的義是什麼呢?它是對律法完全而徹底的遵守,在任何一點上都不缺失或失敗。但在世人中找不到這樣的人,因此結論就是,我們所有人都落空了,被排除在律法所給予的應許之外。然而,這並不是說當上帝讓我們處於這種困境時,祂是在戲弄我們,因為人是因自己的驕傲而自欺,誇耀自己的功德。祂有充分的理由讓他們處於這種困境;如果沒有律法或這樣的應許,結果會如何呢?我們知道,外邦人總是想為了自己的美德而蒙上帝恩寵;然而同時,他們知道自己有許多過錯,因此他們保留了獻祭的習慣。誠然,他們並不明白獻祭的終極意義:但儘管如此,他們的獻祭是一種明確的認罪,承認他們在上帝面前處於危險之中,需要被接納進入祂的恩典。同樣,今天的教皇派也湊集了一大堆卑劣的垃圾,試圖與上帝和解。所以你們看,外邦人始終保持著與今天教皇派相同的做法。但無論他們情況如何,他們的意圖都是靠自己的功德從上帝那裡得救。然而,上帝告訴我們,如果我們認為祂欠我們什麼義務,我們就是在自欺:儘管如此,祂仍憑著自己白白的良善應許我們,如果我們遵守律法,我們將被算為在祂面前為義。但現在,我們遵守了嗎?沒有,我們遠遠達不到,以至於如果我們考慮到我們在律法上虧欠了多少,我們就必然會感到羞愧。你們看,上帝賜給我們那應許並非無故,儘管我們從中得不到任何利益或好處。因為這應許旨在糾正我們那深受其害的驕傲,我們必須藉由某種猛烈的藥方來潔淨它,否則我們就會崩潰。那藥方是什麼呢?看哪,上帝對我們這樣說:來吧,如果你們不按自己的喜好行事,就對我發怨言;但我告訴你們,只要你們事奉我,我不僅要在這世上將恩慈的賞賜與福分傾倒給你們,還要為你們積存永恆的基業。事奉我,向我交出美好的帳目,那麼你們就必確信,無論是在今生還是在來世,我都必報答你們。上帝以這種方式說話,目的無非是要堵住人的口,使他們承認,如果上帝懲罰他們,降下再多的苦難,那也是公義的;以至於所有省察過自己生命的人,都必被迫承認,甚至是由衷地承認:「唉,如果我們連維持這世上短暫生命所需的食物都不配得,我們又怎能憑自己的功德獲得天國的基業呢?那榮耀唯獨屬於上帝。我們怎能憑自己的力量達到那裡呢?」你們看,上帝賜下如此宏大而慷慨的應許,正是為了挫掉人的銳氣。同時我們必須注意,這應許本身是白白賜下的,然而在我們徹底放棄對功德的執著之前,我們從中得不到絲毫益處。如果不詳細闡述,這點可能會令人費解。外邦人(如我先前所說)完全相信,如果他們在人面前過著誠實且無可指責的生活,就必從上帝那裡得到報償。但那是極大的愚昧,或者說是徹頭徹尾的瘋狂。因為正如路加福音第十七章所告訴我們的,上帝怎能欠我們的債呢?即使人能做得比天上的天使更好,他們難道就能因此束縛上帝嗎?不能,因為他們本性上就已經屬於祂了;正如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所引用的僕人的比喻,不是指現今那樣的僕人,而是指當時那種奴隸或債僕。如果一個奴隸為主人死了一百次,他的生死依然掌握在主人的旨意之中。因此,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這樣論證:來吧,你們自己不過是卑微必死的受造物;然而,如果你們當中有誰擁有一個奴隸,會把他當作驢或牛一樣看待;當僕人整天辛勤勞作、極其痛苦地回到家時,主人不會讓他與自己同桌坐下,因為他所做的不過是他的本分,是他理當做的。那麼,上帝的權柄難道會比世人更低,或者處境比世人更糟嗎?既然你們屬於祂,即使你們努力行在祂的順服中,祂也絲毫沒有虧欠你們。因此(正如我先前所說),既然上帝在律法中說,人若行這些事,就必因此活著,那麼是什麼促使祂如此慷慨地應許我們永生呢?並非因為祂欠我們什麼。即使我們為事奉祂而死上十萬次,也不能強迫祂給我們任何回報。然而,祂出於自己超乎尋常的良善,前來對我們說:雖然我絲毫沒有欠你們什麼,你們也無法帶來任何配得回報的東西(因為你們在各方面都受約束於我),但我仍要為你們的勞苦獎賞你們。因此,來吧;定意盡你們的本分,行我所吩咐的事,你們就必不會因得不到報酬而失望。你們看,這就是我們必須銘記的要點,我以後還得再告訴你們一次。現在,教皇派的人在某種程度上會承認這一點,但並不普遍。因為大多數人(我是指那些教皇的忠實擁護者)在今天根本不懂這些原則。然而,他們當中有些人會承認,上帝在律法中應許將生命的獎賞賜給事奉祂的人,這並非顯示行為有價值到足以配得永生,而是因為那應許的緣故。但他們假設上帝既然已經這樣約束了自己,那麼我們就有了功德;為什麼呢?因為他們說,否則上帝應許「行這些事的人就必因此活著」就是徒然的。但這些可憐的畜類(如我先前所說)卻沒有考慮到,上帝說這話並非要顯示人能憑自己的功德買到救恩,而是為了使他們知罪,並將他們帶向真正的謙卑,而這正是他們因愚蠢的自負和虛榮而不斷逃避的。由此可見,保羅的意思實際上是:如果我們試圖藉著律法和我們自己的行為來稱義,我們就必須不遺漏任何事,也不可忘記任何事;因為經上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然而,現在哪裡有這樣的人,能夠誇口說自己已經完全盡了對上帝的本分呢?除了那些沉溺於自己魔鬼般驕傲中的假冒為善者,或是那些藐視上帝、從未被激發出真實悔改,反而總是讓良心沉睡甚至被迷惑的異教徒之外,我說,除了這些人,沒有人會認為自己配得什麼,他們是在自欺。既然律法的義對我們而言是封閉的,我們完全被拒之門外,我們就必須轉向另一種義,那就是:上帝出於祂自己白白的良善,將我們納入祂的恩寵中;祂不是要從我們這裡收取什麼,而是將那本不屬於我們、卻作為我們償付代價的東西賜給我們,那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順服,藉此將我們從那深陷其中的定罪中拯救出來,也就是除去了我們所有的過犯與罪惡。關於這一點,保羅在另一處經文中有極好的論述,與我們這裡所談的教義一致。因為他也提到了律法的義。令人驚訝的是,教皇派的人過去和現在竟然如此遲鈍,以至於他們不考慮保羅在這裡給出的警告,儘管這警告是如此公平且清晰。因為他們總是把這句話掛在嘴邊:「什麼?那豈不是嘲弄了上帝關於祂將給予善行回報的所有應許嗎?」既然祂多次說過我們將得到回報,難道祂不需要履行祂的應許嗎?否則人們可能會指控祂不誠實。但保羅總是這樣告訴他們:「我的朋友們,如果我們認為可以憑藉自己的功德站在上帝的恩寵中,讓我們考慮一下給我們的應許。」因為當人們在買賣或其他類似事情上發生爭議時,他們會說:「契約在這裡,讓我們看看,我只認契約上所寫的內容。」一旦契約被讀出,情況就顯而易見了:賣方會說:「這東西的所有權是你的,但條件是你必須付清款項。如果你沒有付錢,你就與它無關。」你們看,當我們開始審視救恩的基業時,我們必須追溯到上帝與我們之間所立的最高且原始的契約。現在,那契約就是律法。因此,如果人們一定要按照他們的服務來領取工資,他們會發現自己是被逐出永生,而不是接近永生。上帝或許會對他們說,如果他們履行了所吩咐的一切,救恩的基業就為他們預備好了。但現在的問題是,是否有人能履行這一切。我已經向你們證明,沒有人能做到;因此,我們每一個人都被完全關在門外。教皇派的人不考慮這一點;但當他們聽到「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這句話時,他們就自以為是,認為履行律法毫無疑問:只要上帝說了這話就夠了。確實,上帝說了這話,但祂要求我們親手去履行。同樣地,他們也這樣對待保羅的這段經文,他說:「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教皇派的人引用這句話,卻只是為了挖出自己的眼睛。因為保羅藉此證明,除非我們履行了所吩咐的一切,否則我們無法稱義。猶太人誇口說律法賜給了他們,說:「哼,我們有律法,它告訴我們是上帝的子民。」是的,但這是附帶條件的。而那個條件的履行在哪裡呢?能在你們身上找到嗎?不能。但保羅說,我們不是因聽律法而成為義人。因為如果我們來到教會只是為了聽聽被告知了什麼,然後每個人回家後又隨心所欲地行事,那將是荒謬的。我們理當履行上帝所吩咐的一切,但我們沒有一個人能做到,因此,他說,我們所有人都被定罪了。教皇派的人不考慮這個推論,而只是斷章取義地引用這句話,即「行律法的人將被稱義」。是的,確實如此,如果真有這樣的人,但他們在哪裡呢? 同樣在給羅馬人的書信中,他隨後宣告說,上帝應許我們若遵行律法就能得永生,這對我們毫無幫助,因為我們永遠無法做到;況且我們本性上與祂的公義完全背道而馳。後來當祂藉著聖靈使我們重生時,我們就更虧欠祂了:我們所領受的一切美善都出自祂的手,而祂不過是為我們加冕祂自己的恩賜罷了。那麼,這些算是功德或應得的嗎?〔不是。〕然而,我們必須進一步說明,儘管我們的主願意在我們的行為良善時為其加冕,但這些行為也只是部分良善,總能找到足以定我們罪的把柄。因此,我們完全被剝奪了對自身義行的任何倚靠,不僅是因為我們的行為在上帝面前沒有足夠的價值,更是因為如果我們真的要與上帝算帳,而上帝又執意要按照「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這句話來審判,那麼我們的行為就完全該受厭棄。因為這等同於祂在說:「你們所有人都死了,被定罪了,且無可救藥。」為什麼呢?因為你們沒有一個人能行出我所要求的事,而你們卻欠我這些債。這就是為什麼我說我們必須尋求第二條途徑,也就是因信得生。聖保羅在剛才我所引用的經文中,沒有重複他在第一章第 17 節所引用的哈巴谷書的話,而是說信心的義在律法上有美好的見證。因為律法的義,也就是上帝在律法中賜給我們用以稱義的準則,就是我們必須遵守並實行祂所有的誡命。但信心的義卻說著另一種語言。因為它說,人不可在自己裡面尋求使生命在上帝面前蒙悅納的方法,從而領受其工價或冠冕;相反,他們必須完全安息在上帝的話語上,使這話語既在心裡,也在口中。因為心裡相信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死了,口裡承認祂復活的人,就能藉此在上帝面前獲得稱義。我們由此可見,聖保羅之所以詳加闡述,是為了讓我們明白,他將律法的義與信心的義分開,是要表明二者是無法調和的,就像水火不容一樣。誠然,正如我先前所說,律法與福音之間並無矛盾,因為我們知道兩者都出自上帝。但在此我們必須領會上帝向我們宣告的心意:祂將律法的義擺在我們面前,是為了使我們謙卑,並在來到祂面前時自責;如果祂不揭露我們的悲慘,我們絕不會這樣做。因此,當祂說我們將因遵守律法而稱義時,就等於是在說:「可憐的人啊,你們以為自己有什麼價值或功德嗎?衡量我的誡命,思考它們的含義,同時反省你們每個人是如何生活的;你們將會陷入絕望之中。」當上帝說完這些話後,祂便加上了補救措施:「來吧,」祂說,「來到福音的教義中。」那是什麼樣的教義呢?聖保羅在此引用了哈巴谷的話,說義人必因信得生。在同一個我所引用的地方,他進一步闡明,我們必須完全投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因為那應當在我們口中、在我們心裡,帶領我們歸向上帝並為我們開啟天國的話語,並不是一句用來將我們壓制在世上、使人相信上帝會認可我們自己的功德,或是使我們因驕傲而自大的人話;絕非如此,而是要使我們緊緊抓住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因此,當我們知道我們的罪已被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死與受難所塗抹,並且藉著祂的復活,我們獲得了這樣的義,以致我們不再是被定罪到地獄的深淵——那是屬於我們的產業,也是我們所應得的——反而成為天國的後嗣;當我們知道在耶穌基督裡,我們恢復了在亞當裡所失去的一切,我們所被纏繞的咒詛已從我們身上除去,上帝已使我們得自由:這就是上帝藉著信心使我們稱義。誠然,當我們仔細思考聖保羅從哈巴谷先知那裡所引用的經文背景時,我們將清楚地看到,這正是聖靈引導我們所要達到的目的。因為先知曾談到上帝要降在百姓身上的管教與懲罰,以致(從外表看來)一切似乎都要崩潰。隨後他說,惡人只會越發驕傲,然而他們卻沒有穩固的根基,反而會因自己的橫衝直撞而絆倒;因為他們執意要高抬自己,他們必會摔得更重,跌得更慘。這就是先知對惡人所說的話。相反地,他補充說:「義人必因信得生」。既然他說義人必得生,這就等於是說,上帝的兒女在自己身上找不到現成的生命;即使他們走遍世界各地,所見之處似乎除了死亡的深淵外別無他物,然而儘管缺乏現世的生命,當他們藉著信心在心中與意念裡滋養這生命時,他們必能找到永恆的生命。因此我們看到,先知的意圖是將上帝的選民從世界和他們自己身上拉出來,好讓他們能完全倚靠祂,除了藉著祂的恩典之外,不尋求任何其他的得救途徑。但聖保羅在這裡說得更簡潔,因為他對我先前所闡述的一切已完全確信,並且他自己也曾論證過,那就是:信心教導我們在上帝裡面尋求我們所有的福祉。但律法卻教導我們相反的事。我說律法教導我們,是為了向我們顯明,若要徹底尋求福祉,我們必須承認自己裡面連一滴生命都沒有。律法於是對我們說:「來吧,努力去做,盡你所能去贏得天國。」律法為什麼這樣說呢?並不是為了餵養人們虛妄的自負,以為他們仍能從上帝那裡贏得什麼功德,並非如此;而是為了預備他們,使他們能以謙卑的心領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因為(正如我已經說過的)當我們與上帝保持距離,且每個人都自以為配得祂的接納時,我們的主必會對這種狂妄進行報應,並說:「來吧,讓我看看你們做了什麼:過來,我們來算算帳:誰欠誰的就償還吧。你們不會在我這裡失望的:我手裡有你們的工價,已經為你們準備好了;如果你們能行我所吩咐的一切,不用擔心,你們的勞苦必會得到很好的報酬。所以,快點吧,讓我看看你們如何事奉我。」但(正如我所說的)我們的主這樣說,是為了預備並使我們認識到自己的處境。因為當我們一旦察覺到自己的匱乏,我們就會去祂那裡尋求我們所缺少的。這就是律法如何引導我們歸向信心:但這是一種奇特的引導方式。無論情況如何,聖保羅在這裡所指出的這種對立始終存在,即:除非我們首先真誠地認識並承認我們在自己裡面是被定罪的,且我們福祉的根基在於認識到我們裡面除了定罪之外一無所有,否則我們就不能因信稱義。初看之下,有人可能會說聖保羅引用哈巴谷的這句話太過牽強,因為先知那裡談論的只是這短暫今生的苦難。「義人必得生」,也就是說,他必能堅持到底,儘管上帝管教並鞭打他,但他若以上帝的應許為根基,就不會灰心。這裡所關心的並非上帝安慰我們並將我們從今世所受的苦難中拯救出來,而是關乎我們永恆的救恩,這遠遠超過了這短暫今生的一切境遇。因此,聖保羅似乎沒有正確地應用先知的這段經文。然而,讓我們留意,如果先知沒有看到今生之外的事,他的話就顯得非常空洞,因為苦難對義人和惡人來說都是一樣的。再者,我們怎能因信得生呢? 既然我們不斷地陷於危險之中,而上帝曾一次、兩次、三次將我從中拯救出來;如果上帝今天憐憫我,使我在某種苦難中感受到祂的恩惠,明天祂又以另一種苦難來磨練我,那麼如果我倚靠這個世界,我的生命將會如何呢?因此,先知的意思是要宣告,雖然信徒在這個世界上是悲慘的,甚至只是在消磨時光,但儘管如此,他們在今世仍是蒙上帝祝福的,他們在此所忍受的一切苦難都將轉為他們的益處:因為他們將自己安息在上帝身上。因此,我們必須明白,有一種比這更好的基業,我們所尋求的是真實且永恆的幸福,使我們的狀態能有堅定的延續。然而,「義」這個詞也應當被仔細留意。因為如果哈巴谷說的是「可憐的罪人將因信得生」,那看起來就像他只是對少數人說話。因為人們很容易承認,可憐的罪人應該逃往上帝那裡尋求避難;但至於那些在美德上卓越的人,難道不該從這普遍的行列中被豁免,被上帝提升到更高的層次,並最終憑藉特權而稱義嗎?正如我們今天所見,儘管在教皇派的儀式和他們所謂的聖職人員中,除了各樣的污穢之外別無他物,以至於他們理當被上帝和世人所厭惡;然而,他們藉著修士服和所有其他騙人的把戲,仍不斷地聲稱上帝欠他們許多債。此外,當這些糊塗蟲喋喋不休,從這座祭壇奔波到那座祭壇,從這座禮拜堂奔波到那座禮拜堂,並四處朝聖時,在他們看來,上帝不應忘記這些作為中的任何一件,而這一切在他們的帳目中都應被視為有效的支付,更不用說他們還有成千上萬的其他項目要呈現在祂面前。這就是為什麼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說,那些可憐的放蕩者,甚至是那些淫亂的人,都要比這些滿腦子自以為是的虛假信靠、以至於雖然一生邪惡且充滿可憎之事,卻仍要在偽善的掩護下強行將上帝與他們綁在一起的蠢貨,更快地進入天國。現在,為了杜絕所有這類想像的機會,先知特意說,義人必因信得生。乍看之下,這兩句話似乎有些矛盾。怎麼說呢?為了成為義人,我們必須因信得生嗎?〔是的:〕因為如果我們不因信而活,我們就不是義人。因為福音的義是什麼呢?它是上帝白白賜給我們的一種合宜的補救方法,使我們能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來到祂面前,並蒙祂喜悅,因為我們無法藉著律法獲得義。因此,凡因信而活的人,毫無疑問,他本身並非義人。但先知說,儘管如此,那些藉著上帝獨一且白白的憐憫而得救的人,才是義人。因此,這等同於他說,雖然上帝賜給我們恩典,使我們能致力於事奉祂,並藉著祂的聖靈將我們對祂當有的真實敬畏與尊崇銘刻在我們心中,使我們盡己所能地抵擋肉體的私慾,並與我們自身及本性中的罪惡爭戰;但我們仍必須閉上眼睛,不看那些我們渴望在自己身上找到、好用來取悅上帝的事物,而要完全安息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身上。如果義人必須藉著信心稱義,那麼誰又能藉著自己的功德稱義呢?除了魔鬼、邪惡之徒和上帝的仇敵之外,沒有人會這樣自以為是。你們看,即使在今天,教皇派若要證明他們無意稱義,也沒有比他們像現在這樣爭取靠自己的行為和功德稱義更好的方法了。因為這簡直是在與上帝和本性進行一場徹底且充滿惡意的爭戰。你們〔教皇派〕說,你們尋求稱義:如何尋求?竟是靠你們自己,靠你們自己的行為和功德。好吧,讓我們看看先知說了什麼:他沒有說義人將因他們的行為而活,而是說他們將因上帝獨一的恩典而得救。現在,如果義人放棄對自身功德的所有倚靠——這是他們必然必須做的——那麼可以肯定的是,那些以為藉著向上帝獻上任何自己的美德就能使上帝欠他們債的人,是在將他們自己從義的冊子上徹底抹除。因此你們看,教皇派只要還沉溺在他們的謬誤中,就必被上帝棄絕,正如祂藉著先知在此對他們所下的判決一樣。毫無疑問,當聖保羅引用大衛這句話:「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時,他藉此清楚表明:那些最能定自己罪、最被擊打倒地,甚至對自己完全絕望,直到上帝以祂的良善施予援手的人,才是最公義的。然而,當大衛呼喊「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時,他並非一個無賴、浪子或藐視上帝的人,也不是從未嘗過進入自己良心、徹底省察自己罪惡滋味的人;相反地,上帝揀選了他,藉撒母耳膏立了他,他是一位傑出的先知,他的統治是我們主耶穌基督的預表,最終上帝在他身上動工,使他如同住在人間的天使。儘管如此,他仍承認並認罪,在認罪中哀傷痛悔,內心不安,彷彿被置於刑架或酷刑之下,直到上帝施恩使他嘗到祂的良善,直到上帝接納他進入憐憫,他才得到安息。因此,若上帝願意寬容而不審察我們的行為,這就是我們所有的福分:我們成為有福的唯一途徑,就是罪得遮蓋,並蒙上帝恩寵;這並非因為我們自身有任何可取之處,而是因為祂轉臉不看我們這些該死的罪人,不按我們本相看待我們,而是為了祂獨生子的緣故接納我們,正如我們看見大衛在另一處經文所說的:「求你不要審判僕人,因為在你面前,凡活著的人沒有一個是義的。」因此,讓我們謹記,一個人越是在敬畏上帝的事上長進,他就越會對自己的罪感到羞愧,這不是三四個月的事,而是他終其一生都會厭惡自己的罪,因為他看見,若非上帝供應他的缺乏,並將他從死亡的深淵中拉出來,地獄隨時準備將他一口吞滅。因此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這不僅是為了給我們上一堂三四個月的課,也不僅是為了那些生命不如他人完美的人,而是上帝對所有人,甚至是對那些最卓越的人所說的教導。確實,這也是我們必須將「活」這個字所指涉的對象,我們不僅要活一小段時間,不僅是一天,也不僅是兩三個月,而是要持續活在上帝白白的良善中,並日復一日地尋求這份良善,直到終局。雖然我們的生命在世上是隱藏的(正如聖保羅所說),我們眼前所見盡是死亡,但我們不要停止倚靠這個應許,即我們的生命是穩妥的,因為上帝已將其置於祂的看顧之下,並會妥善保守;祂為此留給我們一個極好的憑據,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祂為我們死而復活。因此,我們無需再說:「誰要升到天上?誰要下到深淵?誰要過海?」因為道就在我們口中,在我們心裡,因為我們知道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曾下到陰間,也就是說(正如我們將在下一篇講道中,蒙上帝允許所要看到的),祂為我們成了咒詛,這就是必須使我們滿足的事;隨後祂升到天上,自從祂為我們進入那裡之後,天門就為我們敞開了。因此,讓我們緊緊抓住這一點,甘願在世上如同貧窮的死人,等候那應許給我們的生命顯明出來;因為毫無疑問,上帝必在適當的時候將其顯明,並向我們顯現,使我們能完全享受祂藉福音所傳講的生命。〔旁註:哈巴谷書 2:4〕〔旁註:路加福音 17:10〕〔旁註:羅馬書 3:19〕〔旁註:羅馬書 2:13〕〔旁註:羅馬書 8:3〕〔旁註:羅馬書 3:12〕〔旁註:羅馬書 10:9〕〔旁註:哈巴谷書 2:4〕〔旁註:馬太福音 21:31〕〔旁註:羅馬書 4:6〕〔旁註:詩篇 32:1〕〔旁註:詩篇 143:2〕〔旁註:歌羅西書 3:3〕〔旁註:申命記 30:12 及 羅馬書 10:6〕

現在,讓我們在我們良善上帝的威嚴面前俯伏,承認我們的過犯,祈求祂使我們對這些過犯有更深的感受,使我們能因此深受觸動,在祂面前徹底降服,並在我們所受的軟弱與罪惡重擔下嘆息呻吟,直到祂徹底潔淨我們;同時祈求祂在這必死的生命中寬容我們,直到祂將我們從罪的奴役中,以及我們此刻仍被捆綁的撒但枷鎖中完全釋放出來。願祂不僅將這恩典賜給我們,也賜給萬民,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