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加爾文 著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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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篇講道,即關於第三章的第五篇講道。The. 19. Sermon which is the fifth vpon the third Chapter

原文:The. 19. Sermon which is the fifth vpon the third Chapter.
出處:A17706_Sermons upon the Epistle to the Galatians (tr. Arthur Goldin

13 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 14 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

我們已經看見,如果我們不指望藉著履行本分以外的其他途徑得救,我們眾人都必受咒詛,因為我們在神面前都被發現是有罪的,在許多方面違背並行了惡事。因為至今從未有過任何最聖潔的人是如此完美,以至於他身上沒有瑕疵,甚至沒有充滿軟弱。因此可以斷定,如果神要追究我們,我們眾人都必滅亡且被棄絕。看哪,這就是人類的處境,儘管他們對自己評價甚高。但現在我們必須設法逃脫這種咒詛。否則,我們每天聽神的道又有什麼益處呢?因為祂的旨意只會使我們更深地沉淪於永恆的死亡。因此,為了使神的道對我們有益,並能使我們得救,我們必須脫離那對全人類所宣告並頒布的定罪判決。聖保羅在此向我們指明了方法,即基督已經救贖了我們,甚至為我們成了咒詛。他向我們表明,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並非徒然被掛在木頭上:因為祂必須承擔所有蒙召得救之人的咒詛。你們看,我們都是被咒詛的,正如我已經宣告的那樣:因此我們的主必須在祂的位格中,承受那本該歸於我們的刑罰。現在,摩西律法中寫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當我們的主命令將屍體取下時,祂補充說,看見一個人如此毀容是被咒詛的景象,因此祂說,把它取下來。當神宣告這項判決,即凡掛在木頭上的人都當被視為被咒詛和被驅逐時,祂很清楚自己對祂獨生子所定的旨意。因為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並非偶然,也不是隨人的喜好或安排而遭受那種死亡。誠然,是不信的人釘祂十字架:但那是因為神已按祂自己的旨意預先命定,正如經上所說,神愛世人,甚至不惜祂的獨生子,而是為了我們將祂交於死地。事實上,如果僅僅是猶大出賣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導致了祂的死亡,且祂僅僅是被暴力強行推向那種死亡:那就不可能成為我們福祉的根基。我們必須注意到,神早已按此方式安排了這件事:正如聖保羅在使徒行傳第四章中更充分地論述的那樣,他說我們的主耶穌被惡人釘十字架,他們所做的任何事,都不過是神在祂的旨意中預先定好的。〔旁註:申命記 21:23〕〔旁註:使徒行傳 2:23 及 4:28〕〔旁註:約翰福音 3:16〕〔旁註:使徒行傳 4:23〕

那麼,既然說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我們必須達到這一點,即這一切都是為了我們的救贖而做,因為神願意藉此方式使我們與祂和好:當祂宣告「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這項判決,並樂意將其記錄在摩西律法中時,祂並非不知道後來會發生什麼:因為祂早已決定並命定了。因此,我們必須將這兩件事結合起來:也就是說,神親口明確地說,凡掛在木頭上的都必受咒詛:然而儘管如此,祂同時也定意讓祂自己的兒子被掛在木頭上。為什麼呢?為了讓祂承擔我們的重擔,正如祂是我們的保證人,並被命定為我們的主要債務人。因此,為了讓我們能從律法的咒詛中得釋放,耶穌基督成了咒詛。初看之下,榮耀的主、那位擁有至高統治權、在祂威嚴面前連天上的天使都戰兢恐懼的主,竟然要受咒詛,這似乎既艱難又奇怪。但我們必須回到聖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一章中所論述的,即福音的教義對人類而言是愚拙的,甚至對他們當中最聰明的人也是如此:神願意以那種方式使我們謙卑,是因為我們的忘恩負義。因為如果我們能從天地萬物的秩序中所展示給我們的事物中獲益,我們本該得到很好的教導來引導我們歸向神,甚至進入智慧。但由於世人是瞎眼的,對神擺在他們面前的這種智慧閉上眼睛:因此祂不得不採取一種新的方式,彷彿藉著愚拙將他們吸引到祂身邊。所以,讓我們不要憑自己的血氣去判斷這裡所宣告的事,即神的兒子被置於咒詛之下:而應當對這樣的奧祕感到驚嘆,並將榮耀歸給我們的神,因為祂如此愛我們的靈魂,以至於為贖回它們付出了如此無價的代價。這件事絲毫不會貶低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威嚴,也不會抹殺聖經中賦予祂的榮耀:我們反而更有理由因此而榮耀祂。作為證明,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正如聖保羅所說)保羅)在彰顯他無限的榮耀時,並未搶奪什麼。然而,他卻甘願降卑自己,不僅披戴了我們的人性,成為一個能受苦的人,更順服至死,這死在人看來是羞恥的,在神面前更是受咒詛的。既然他為了我們的救贖甘願降至如此極致的地步,我們在他眼中必然極其寶貴。如果我們能體會其中的含義,我們定會全心全意地尊崇那無法用言語充分表達、且超越人類一切智慧的恩典。因此,既然我們無法完全領悟,甚至連百分之一都無法述說,那麼,讓我們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對這恩典感到驚嘆。然而,我們在此仍看見人的卑劣與乖僻,因為當聖保羅說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為我們受了咒詛時,這話竟從我們身邊溜走,沒入耳中。甚至有些人如此卑劣,當他們聽到這種救贖方式時,竟以此為絆腳石,轉身離去,甚至與教會徹底斷絕關係。他們說:「難道身為一切良善之源、本應使我們成聖的神的兒子,竟然必須受咒詛嗎?」在他們看來,神這樣做似乎是要顛倒一切秩序與理性。但(正如我已經闡明的)神藉著使人陷入這種愚昧,來定罪人的忘恩負義,這是確定的,因為當神向他們顯明這條道路時,他們卻不願以智慧來到他面前。然而,無論情況如何,我們的才智必然會退縮,我們的理性必然會徹底崩潰,好讓我們能敬畏並驚嘆於神的奧祕,儘管它們對我們而言是隱藏的。再者,每當有人對我們說神的兒子為我們受了咒詛時,我們理當省察自己的罪。這樣做,我們就會察覺在我們的罪惡與過犯被主耶穌基督的寶血洗淨之前,我們在神面前是何等可憎。若天上的天使為我們作保,那也不足以作為贖價。因此,除了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親自承擔之外,別無其他補贖。他來到世上,並非藉著他神聖與屬天的能力來解除我們所受永恆死亡的捆綁。那麼是藉著什麼呢?是藉著軟弱。不僅如此,他還必須被算為受咒詛的,否則我們將繼續被重擔壓垮,我們所有人都會在那深淵中滅亡。因此,當我們看見那不僅是無瑕疵的羔羊、是一切公義、聖潔與完美的鏡子,更是這一切之源頭的神的兒子,竟為我們被視為受咒詛的時候,我們豈不應當在看見這一幕時,對自己的罪產生極大的恐懼,以至於我們幾乎要被絕望吞噬,直到被我們神無限的恩典與良善重新拉回來嗎?因此,讓我們謹記,當經文告訴我們,我們已從律法的咒詛中被贖出來時,神是要藉此將我們帶向真正的謙卑。但若人不在自己裡面徹底崩潰,以至於羞於面對自己,並同時因知道神的忿怒正等待著他們,直到主耶穌基督解決這問題而感到恐懼與驚惶,這是不可能做到的。你們看,我們整個生命在神面前都是可憎的,除非主耶穌基督承擔我們身上的咒詛,並在他自己的位格中背負它,否則我們絕無可能與神和好。因此,每當我們讀到這段經文,讓我們每個人都警醒,將自己置於神的審判台前,好讓我們在那裡感受到彷彿有深淵要將我們徹底吞噬,並為此對自己感到羞愧;同時,更要尊崇那在神的兒子位格中為我們所成就的恩典,並謹慎地不因他說自己受了咒詛而減損他的尊榮;相反地,更要因此被激勵,將他當得的讚美歸給他,因為他顯明了他是何等看重我們的福祉。此外,讓我們善用這救恩的憑據以及神對我們的愛,以至於當我們來到神面前時,不要懷疑他是否悅納我們,因為他付出了極大的代價買贖了我們,正如聖彼得在第一封公函中所說的,這贖價不是金銀或任何會朽壞之物,而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自己。因此,每當我們奉他的名尋求憐憫時,不要懷疑憐憫正等待著我們,因為如果我們帶著任何自以為有功德的想法來到他面前,那又有什麼價值呢? 然而,當我們知道聖子在父眼中是何等蒙愛,祂的死又是何等寶貴時,這就是我們確信上帝必垂聽我們、且必向我們施慈愛與恩惠的根據,前提是我們必須完全安息在聖經此處所告訴我們的真理上:即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甚至為我們成了咒詛。此外,讓我們留意聖保羅所說的,藉著這途徑,應許的聖靈臨到了外邦人,正如這應許曾賜給亞伯拉罕一樣。亞伯拉罕在此被提及,表明這應許首先且主要屬於他的後裔。因為猶太人對救恩的基業有一種特殊的權益,直到上帝向全世界敞開大門,並傳揚祂的福音,好讓萬民都能分享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所買贖的救恩。因此,雖然上述應許屬於猶太人,且在某種程度上是他們所獨有的,但後來卻普及到了全世界。為什麼呢?因為它在於靈,而不在於儀文。藉著「靈」這個詞,聖保羅旨在破除那些迷惑者錯誤的觀點,他們將律法與福音混為一談。他指出,所有這些事物,即祭祀、割禮以及其他類似的事,如今都是多餘的。這並非說我們在閱讀律法時,從這些儀文中得不到任何益處,而是說它們的用途已經廢止了。因此你們看,這應許在今日被稱為屬靈的,是因為我們不再需要舊有的影兒與預表,而是單單被呼召並引導歸向我們的上帝,使我們能以完全的信靠呼求祂,並因被祂收納為兒女,而完全安息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身上——祂是福音唯一的根基,我們在祂裡面尋求一切所需。這就是聖保羅在經文中想要表達的實質內容。隨後,他運用了另一個論據,表明我們的救恩在福音中已完全顯明,我們不需要除此以外的任何教義,並且我們是藉著上帝白白的憐憫而稱義。因為他說,律法是在救恩的應許之後四百三十年才賜下的。如今,當任何契約締結時,即便是在人與人之間,一旦達成共識,就必須遵守。因此結論是,律法並非為了廢除上帝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這約主要是為了他的後裔,最終也是為了全世界。誠然,乍看之下,聖保羅的這個論證似乎非常薄弱:因為我們知道,後立的契約總是會廢除先前的契約;以至於人們即使訂立了某種協議,後來若有了更好的考量,仍可能改變主意,於是第一個協議就如同作廢了。法律與條例也是如此。因為先前的法律完全可以被後來的法律所廢除和取代。但聖保羅預設了在此事中必須考慮的一點:即當一個人一旦做出應許,甚至莊重地約束自己時,他就不會反悔,而會信守諾言。然而,如果雙方都同意更改他們所同意的事,並且雙方意見一致,那麼這或許可行。但若以那些心志不定、因輕浮或更好的建議而改變主意的人作為類比,是不恰當的;聖保羅所預設的是一個由信守承諾之人所立的約,他不會事後再想方設法推卸責任。因為如果任何一方違背了先前的契約,這在人與人之間是不可容忍的背信棄義,因為那些如此莊重登記在案的事項,理應被遵守並執行,不得有任何異議。那麼,難道上帝會比人更不堅定嗎?人不過是虛空而已。因此,儘管律法是在白白的應許之後才出現的,福音仍必須保持不受損害。如果沒有按順序解釋,這點仍然會顯得晦澀。我先前已經說明了聖保羅在律法與福音之間所作的比較。因為上帝在律法中應許救恩時,是以人服事祂並盡其本分為條件的。但人卻做不到;因此,就律法而言,我們被排除在救恩的一切希望之外,這並非因為上帝在祂那方面不信實,而是因為我們在履行祂所要求的事上沒有守約。這就像有人說:「我準備把這東西賣給你,只要你付錢給我。」若一個人既沒有錢,也沒有等值的財物,他就無法獲得他想要的東西,因為條件是他必須先付錢。同樣地,上帝應許我們救恩的基業,前提是我們必須事奉祂;但這對我們毫無益處,因為這是有條件的,即我們必須履行祂所要求的,而我們卻充滿了各樣的不義,除了污穢和骯髒之外一無所有,以至於我們在祂眼中理當受憎惡。因此,我們都在律法之下被定罪;然而,上帝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以祂白白的恩慈接納我們,在基督裡,祂賜給我們罪得赦免,並要我們如此領受祂所提供的恩慈,以至於我們應當完全歸向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並徹底捨己。但現在(聖保羅說),讓我們看看在古代,究竟是救恩的白白應許先有,還是律法先有。我們知道這兩者之間的區別。那麼,如果律法更古老,似乎就該堅持律法,因為上帝從不收回祂的話,也不會反覆無常。但如果白白的應許更早,且是在律法頒布之前就已作出,那麼結論就是:上帝並沒有後悔,也沒有在當時收回祂的應許,更無意廢除該約;因為如果我們說上帝先是出於祂自己白白的恩慈而約束自己,在人毫無功德的情況下應許人救恩,隨後卻又打算限制它,彷彿祂想藉著我們的好行為來使自己變得更豐富,這將是對祂的恩惠與憐憫極大的貶損。那樣說話是荒謬的。因為聖保羅表明,白白的應許是在律法之前賜下的;因此,律法並非為了減損或改變它分毫而來,而是為了讓它繼續保持其原有的豐滿、本質與效力。誠然,當白白的應許賜給我們的先祖亞伯拉罕時,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尚未向世人顯現;然而,祂被預定為我們的中保,藉著祂,人得以與上帝和好,這就足夠了。現在,若有人辯稱,既然律法出現了,那麼律法似乎就是多餘的,或者上帝的旨意有某種改變與反覆,聖保羅在適當的地方討論了這一點,我們不能把事情混為一談,因為一切不可能同時說盡,無論是在一小時或一天之內。因此,我們現在只需將這一點闡明清楚:上帝揀選我們進入祂兒女行列的應許,是在律法之前;而且該應許並不考慮我們的功德,也不考慮我們個人有任何價值,而是單單出於上帝的恩慈與憐憫,這憐憫感動祂作出應許,而不指望我們有任何回報,因為祂深知我們除了徹底的悲慘之外一無所有;最後,該應許是建立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身上,祂當時已經履行了中保的職分,為我們開闢了通往祂父上帝的道路。既然這一點已獲承認,我們就必須斷定,這應許已經存留,且將永遠存留,直到世界的末了。之所以特別提到這一點,是因為猶太人以他們的祖先自誇。但聖保羅告訴他們,他們的先祖亞伯拉罕並沒有律法,他滿足於獻祭和這類事情。雖然他最終受了割禮,但當他領受應許時,當時還沒有成文的律法,甚至連割禮也沒有。因為亞伯拉罕領受應許時尚未受割禮,然而他在受割禮之前就已稱義,這一切都是藉著信心。因此,聖保羅表明,猶太人將自己從其餘的全世界中那樣區隔出來,並不斷地依賴律法的儀文,是極大的錯誤,因為亞伯拉罕——他們的先祖和教會的首位族長——稱義的方式,正是我們今日必須稱義的方式,也就是藉著上帝白白的憐憫,因為他知道自己是一個可憐的罪人,因而在亞當裡是被咒詛和定罪的,除了為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緣故所應許給他的福分之外,沒有別的福分可指望。這就是你們需要銘記在心的。也正因如此,聖保羅在此勸勉我們,要好好衡量這些話,當初對亞伯拉罕說:「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現在,這裡有兩個要點。第一,這福分不僅是應許給亞伯拉罕肉身的後裔(正如我已經告訴你們的),也是應許給全世界的。因此,我們這些外邦人,也就是那些曾經是異教徒、被排除在天國之外的人,如今都成了這恩典的分享者。雖然我們起初並非上帝所揀選的那聖潔族裔,但救恩仍必須臨到我們。為什麼呢?因為先前已有應許,萬國都必蒙福。既然如此,我們豈能說上帝已經削減了他大部分的慈愛,只願保留亞伯拉罕的那族裔,而忽略了他早已宣告自己要作全世界的救主,並在適當的時候顯明自己為父的事實嗎?你們看,第一點就是:上帝對亞伯拉罕所作的應許,並非僅僅為了他的族裔,而是為了全人類;儘管這應許並非一開始就完全實現,因為正如我們在下一章將要看到的,那滿足的時刻尚未到來。第二點是,應許給亞伯拉罕的福分是為了他後裔的緣故。因為聖保羅說,上帝並非以複數形式提到「後裔」,彷彿是指許多人,而是指「一個」後裔,這必須斷定就是耶穌基督。在此可能會有人認為,聖保羅是在鑽牛角尖。因為「後裔」一詞意味著一個族裔或子孫,也就是說,不是指某一個人、十個人或四十個人,而是一個完整的民族。因此,亞伯拉罕的後裔就是從他而出的百姓,他們人數眾多,以至於稱他們為十二個支派是合宜的。因為當提到一個民族時,人們會認為有十萬人聚在一起就足夠了,而僅僅在猶大支派中就有更多的人。所以,當聖保羅說這後裔僅指一個人時,似乎沒有充分考慮到上帝用「後裔」一詞的本意。但我們必須仔細權衡聖保羅在此所預設為完全確定且不容置疑的事物,這樣我們就會看出他的論證是絕對無誤的。亞伯拉罕不僅有一個兒子,在以實瑪利之後,他還有以撒。那麼他的長子結局如何呢?他被逐出了家門,正如我們稍後在下一章將要看到的。看哪,以實瑪利雖然在亞伯拉罕家中擁有長子名分,卻仍然被逐出,成為徹底的外人,甚至被視為腐爛的肢體,以至於經上對他說:「把這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這使女的兒子不可與我的兒子以撒一同承受產業。」此後亞伯拉罕還有其他孩子,但他們每個人都分得了產業並被遣散。因此,家中只留下了以撒。不久之後,以撒生了一對雙胞胎。長子以掃本該擁有優先權,卻同樣被棄絕,以至於他不被算在亞伯拉罕的族裔中,也沒有分享到所應許的福分。最後只剩下了雅各。誠然,儘管父親是在無知和誤解中祝福了他的兒子雅各,但他仍宣告,既然他是聖靈的器皿,他就無法撤銷或更改他口中所說出的話。那麼,如果我們把亞伯拉罕的後裔理解為所有從他血緣而出的人,那麼以實瑪利人(或稱夏甲人)以及諸如此類的人,甚至以東人,都應該屬於他的家室。但產業卻完全從他們身上被奪走了。因此,亞伯拉罕的後裔必須以一種特殊的方式來理解。讓我們繼續探討整個過程。我們看到,若沒有信心,就沒有紐帶能將教會連結在一起,也沒有任何確據能讓人知道誰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或將其與世界其餘的人區分開來,除非歸向那元首,即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你們看,身體的合一取決於元首,也就是救贖主。既然如此,聖保羅說這並非指許多後裔,而是指我們必須歸向那一個人,這是有原因的:如果我們想要擁有屬靈的子民,也就是說,如果我們想要擁有上帝的教會,我們就必須以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為我們仰望的標竿,並且我們必須被聚集在他裡面;那些屬於他的身體並藉著信心緊緊跟隨他的人,才被算為上帝的兒女和家室,他們才是真正的亞伯拉罕後裔。正如他在《羅馬書》中更詳盡地論述的那樣,他說,從以色列血緣而出的人,並不都是以色列人。為什麼呢?因為應許的兒女只有一個,那就是以撒。因此,我們必須來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面前,在祂裡面,上帝所有的應許都是「是的」,都是「阿們」的,在祂裡面,這些應許都有了實質。因為若沒有祂,一切就只剩下四散分離。因此,歌羅西書第一章說,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職分,就是將天上地下一切分散的事物都聚集起來,若沒有祂,一切都將走向滅亡。但現在我們更清楚地看到,聖保羅的意思是,在律法頒布給世界之前(律法中加上了這條件,即我們必須履行其中所包含的一切),上帝早已預先為祂的旨意作了見證:因為祂看見人類已經墮落且絕望,祂便定意要從中選出一群人歸給自己,並向他們施憐憫。這不僅是為了某一個宗族,而是如聖經所言,是為了萬國萬民。因此,根基是立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身上。既然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在亞伯拉罕的時代就已經被命定為中保,要在上帝與我們之間成就代贖,那麼,如果我們奉祂的名去尋求恩典,這恩典就為我們預備好了,我們絕不會因希望落空而失望:既然這事已經確立,就不會有任何改變,我們必須確信,只要我們完全倚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上帝今日就必接納我們。我們知道,這並非一個不確定的約,而是以祂的名所立的,這約必存到永遠,且永遠有效。你們看,我們現在可以坦然無懼地來到上帝面前,稱祂為我們的父,因為祂已經收養我們作祂的兒女;祂這樣做並非因為我們有任何配得之處,而是出於祂純粹的憐憫,並且是因為我們藉著信心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合而為一。順帶一提,正如我們必須摒棄一切想要靠自己的功德來獲得上帝恩寵、並以此確保自己得救的觀念與想像,我們也必須留意這裡所告訴我們的,即我們若沒有信心,就無法分享這樣的恩典。現在(正如我先前所說的),信心意味著領受上帝的憐憫,而若我們沒有深刻感受到自己的悲慘,就無法做到這一點:因為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親自為我們承擔咒詛,如同在鏡子中向我們展示我們的受咒詛,這並非毫無意義。因此,信心不能沒有悔改,因為除非苦難刺痛我們,使我們厭惡自己的景況,否則我們不可能在上帝裡面尋求福祉,或渴望祂的憐憫。所以,那些嘲弄上帝、沉溺於罪惡之中、彷彿對罪麻木不仁的譏誚者,絕不可指望耶穌基督會將他們算在祂的子民之列,因為他們無論如何都無法親近祂;祂所呼召的,唯有那些被罪擔壓得喘不過氣、疲憊不堪,以致無法再支撐下去,只能在罪的重擔下呻吟的人。由此可見,我們必須投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雖然我們無法帶給祂任何功德,且律法中的一切儀式以及我們所能向祂獻上的一切,都對我們的救恩毫無助益,但我們必須準備好進入這種謙卑,直到我們察覺到自己的狀態極其悲慘,直到上帝將我們納入祂的憐憫之中。我們必須在自己裡面被徹底擊碎,以致能感受到若非藉著我先前所說的那樣高貴且卓越的代價將我們贖回,我們本該承受的咒詛。你們看,藉著信心,我們領受了聖靈的應許,並由此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以及亞伯拉罕屬靈的後裔連結在一起。因為雖然我們不是從他的血統所生,但只要我們藉著信心與他合而為一就足夠了。因為那時,我們就是從聖彼得所說的那種不能壞的種子,也就是上帝在福音中所包含的道,重生了。既然重生了,我們就知道上帝承認我們是祂獨生子身體的一部分。雖然我們是外邦人,但我們依然能加入教會,這只需要信心就足夠了;至於人的所有功德與美德,在這方面必須完全止息,人必須承認自己除了混亂之外什麼也帶不來,因此他們必須被迫去尋求上帝手所賜的一切,且要藉著祂親自所設立的方式。既然如此,讓我們學習不要像那些輕浮的人一樣四處遊蕩,他們從不滿足於上帝告訴他們的話,總是不斷添加自己發明的東西。願我們謹慎,免得陷入這種混雜,上帝若願意,我們將在午餐後更詳細地討論這一點。願耶穌基督單單滿足我們,因為我們的福祉完全仰賴祂;只要我們有份於祂,我們就一無所缺,正如我們看見聖保羅如何將我們帶回這一點。此外,讓我們也學習持守上帝的真理,確信祂絕不容許人對其增添任何事物,因為那將是毀壞、顛覆並篡改祂的約,而我們的福祉正是建立在其中。但當我們一旦領受了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讓我們堅定地住在祂裡面,讓祂成為我們的一切;如此,我們便能放膽呼求上帝,深知儘管我們出自受咒詛的亞當族類,但因我們在耶穌基督裡再次蒙福,祂便永遠承認我們為祂的兒女,因為我們是建立在白白的得兒子的名分上;祂並非無故地要將這名分傳遍全世界,而是為了讓我們能有敞開的門,並使我們來到祂面前的道路變得平坦。〔旁註:哥林多前書 1:28, 23〕〔旁註:腓立比書 3:6〕〔旁註:彼得前書 1:18〕〔旁註:創世記 12:3〕〔旁註:創世記 21:10〕〔旁註:創世記 25:1〕〔旁註:創世記 25:22-23〕〔旁註:創世記 27:37〕〔旁註:羅馬書 9:6〕〔旁註:哥林多後書 2:19〕〔旁註:歌羅西書 1:20〕〔旁註:馬太福音 11:28〕〔旁註:彼得前書 1:23〕

現在,讓我們在我們良善上帝的威嚴面前俯伏,承認我們的過犯,祈求祂使我們能更深地察覺這些過犯,好叫我們能厭惡它們,並在我們一生的年日中,竭力追求以真實的順服來尊崇並事奉祂;雖然我們無法完全做到(因為考慮到我們的軟弱,這是不可能的),但願祂扶持我們,直到祂除盡我們肉體中一切的敗壞,並以祂自己的義重新為我們穿上;這義是祂如今已在我們裡面開始動工的,並賜給我們確據,作為祂將要完成祂所開始之工的初熟果子。讓我們大家這樣說:全能的上帝,我們在天上的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