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The .xxxj. Sermon, which is the first vpon the fifth Chapter.
出處:A17706_Sermons upon the Epistle to the Galatians (tr. Arthur Goldin
「所以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我保羅告訴你們,若受割禮,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我再指著凡受割禮的人確實地說,他是欠著行全律法的債。」
我們先前已經看見,要在教會中站立得穩,我們必須扎根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身上。因為許多人自誇是神的兒女,卻並非從那真種子而生,那種子是神用來分辨並承認我們為祂兒女的憑據。因此,若我們想要真正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連結,就必須持守福音的教義,好叫祂作為我們的頭與中保,能將我們與祂父神連結起來。此外,我曾說明聖保羅之所以如此談論奴僕與自由的種子,是因為那些在自己的美德中尋求義的人,正是在使自己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及其恩典疏遠。因為藉著那種方式,他們使自己受制於一種不可能的事,也就是靠遵守神的誡命來滿足神。然而我們裡面有這樣的軟弱,以致我們沒有一個人能履行律法中最微小的一點;因此,我們更不可能達到這裡所向我們展示的完美。正因如此,聖保羅現在總結說,我們必須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為我們買贖來的自由中站立得穩。誠然,他這裡論及的是律法的儀文,但我們仍必須總是回歸到源頭與核心要點。因為如果這件事僅僅涉及守節期或禁戒某種食物,那就不至於如此重要,以致在教會中引起如此大的爭論。但聖保羅並非鑽牛角尖於如此輕微且無關緊要的事。他著眼於教義;他考慮到,如果人們被迫必須做這事或那事,這就等於將他們排除在救恩的盼望之外。因為如果我必須在犯死罪的懲罰下履行某事,那麼一旦我失敗,我就成了違法者,且因為神是我的審判者,我無處可逃,必須被迫交帳,且沒有任何方法能救贖我。現在,我們確實都受律法的約束,但儘管如此,仍有一條出路,就是在我們一切的需要中奔向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祂為我們降生在律法之下,為要買贖我們得自由,並承擔了我們的咒詛,好使我們從中得釋放。現在,如果我們再次被強加任何義務,說做這事或那事就是罪,那麼正如我先前所說,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不能再對我們有任何幫助了;因此,我們必然會陷入自己的咒詛之中,而沒有任何解救的方法。所以,聖保羅勸勉加拉太人要持守自己的立場,不要讓自己被帶入奴役之中,這並非沒有原因。因為他宣告,藉著那種方式,他們將被剝奪無法估量的益處,甚至會完全墮落,離開神的恩典或恩寵,並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完全隔絕,而我們所有的福祉與幸福都在祂裡面。現在,為了讓我們能更好地領會聖保羅的意思,並收穫這段經文所提供給我們的果子,讓我們留意:這裡所說的「自由」,是指我們可以在神面前滿懷信心地行走,且祂將永遠施恩,因此儘管我們犯了許多過犯,但為了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緣故,我們仍將被赦免;此外,這意味著人沒有權力轄制我們或將我們囚禁在奴役中;我們只需順服神就足夠了,然而這順服不是以奴隸般受強迫的方式,而是像兒女順服父親那樣,深知他們的父親不會粗暴地對待他們。這就是聖保羅所用「自由」一詞的含義。然而,為了不讓這簡短的解釋顯得晦澀,我將更詳盡地說明。只要我們懷疑神是愛我們還是恨我們,我們的良心就總會有困擾與不安,我們就彷彿被鎖在監獄裡一樣。因此,除非我們知道並深信神與我們和好,且祂接納我們進入祂的恩寵與恩典中,儘管我們並不配得,否則我們的心靈就不會有自由。但我們不可能對此有任何確據,除非我們始終將那在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死亡與受難中為我們成就的赦免狀擺在眼前。為什麼呢?因為正如我先前所說,我們在許多方面,甚至是無數方面虧欠了神。因為我們有義務遵守律法,但我們一天之內違背了百次,甚至在我們想到它之前就已經違背了。此外,我們甚至在嚴重的過犯上也得罪了神。然而,無論我們如何行事,除非我們在上帝面前免除了那使我們受捆綁的永恆死亡之債,否則我們無法確信上帝的愛。我們之所以能獲得這份益處,是因為我們藉著福音深信,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寶血是為洗淨我們一切的污穢而流的,祂的死是足以平息上帝忿怒、抹去我們一切過犯與罪孽之記憶的充足祭物。因此你們看見,使我們得自由的途徑,就是知道上帝因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緣故接納我們進入祂的恩典,並且我們的過犯與罪惡不會攔阻我們在祂眼中蒙恩,也不會攔阻我們像兒女親近父親那樣,與祂有親密的交通。其次,我們不可搖擺不定,為人們憑己意所發明的一切事而良心不安;而要照著上帝的道堅定前行,此外更要明白我們的良心是自由的,無論人命令或禁止什麼,對我們而言都無關緊要,我指的是就我們靈魂的屬靈治理而言:因為我們在此談論的並非民事政策,也不是人類的共同生活,而是我們的救恩。因此,凡未經上帝親口禁止的事,對我們而言都應當是自由的。然而,僅僅以上帝的道為嚮導,而不摻雜任何其他事物,這還不夠;(正如我先前所提到的)我們還必須知道,當上帝看見我們甘心順服祂時,祂便悅納我們的心志;儘管我們有許多過失,有太多的軟弱,儘管我們來到祂面前時步履蹣跚,且若祂要嚴格審察,我們所做的一切不過是微不足道的瑣事,但祂依然將這一切視為美好。為什麼呢?因為祂像父親對待兒女那樣寬容我們。這就是我們必須持守的自由,除非我們想要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隔絕。因為(正如我已經說過的)如果我們不確信上帝愛我們,儘管我們不配,並且祂愛我們是因為我們的罪已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死與受難而埋葬了,那麼我們將會如何?耶穌基督對我們又有何益處?再者,如果我們心存疑惑與不安,不知道上帝是否悅納我們的侍奉,同時又被迫遵守人們所規定的這項或那項規條,那麼陷入如此多爭論的糾葛中,將使我們永遠無法得到安息。聖保羅勸勉信徒要持守那重價買贖回來的自由,並補充說,除非他們明白基督為他們買贖了什麼,且不讓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奪去這份自由,否則耶穌基督對他們就毫無益處,這並非沒有原因的。我們在此看見,聖保羅所說的自由,並不是要給我們放縱的權利,隨心所欲地行事,彷彿他把韁繩的韁繩套在我們頸項上任我們奔跑;他在適當的地方也會對此作出申明。他所意指的,無非是讓我們能平靜地侍奉上帝,沒有心靈的痛苦,沒有強迫,也不必像我們看見那些不信的人——即那些沒有將信心完全寄託在我們主耶穌基督身上的人——那樣,因各種爭論與疑慮而不斷折磨自己。因此,除了先前所說的之外,我們還須進一步留意,這份自由的目的,是為了能在上帝面前存著喜樂與平靜的心。因為若沒有這一點,我們就永遠沒有勇氣順服祂,反而會一直陷入困擾,無法呼求祂,而這正是祂所要求並悅納的首要侍奉。我們看見,若能正確理解,這件事確實關乎我們福祉的關鍵。如今當我們談論基督徒的自由時,教皇派的人說我們企圖廢除教會所有的條例與傳統,說我們不在乎後果,只要每個人都能隨心所欲地生活,可以毫無阻礙地隨時吃肉,並藐視所有其他類似的條例。但他們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他們從未明白,除非是出於甘心樂意,否則就不是順服上帝。因為讓我們徹底審視教皇派的人,即使是他們當中最虔誠的人,可以肯定的是,當他們最努力、最勞苦地侍奉上帝時,他們其實是在咬嚼韁繩。因為他們所做的一切都只是出於勉強;如果他們能把頭從枷鎖中拔出來,他們會非常樂意這麼做。此外,當他們在那些愚昧的敬虔活動中勞苦之後,他們還自以為上帝理當對此感到滿意。若有人告訴他們,他們無法做任何上帝所悅納的事,且進一步說,即便他們的行為是好的,在上帝面前也不配得什麼:你們就會看見他們(像現在這樣)吐出毒液,並開始褻瀆上帝,除非你們相信他們能憑自己的功德行神蹟。無論情況如何,他們永遠無法認識並體會順服上帝是什麼意思。為什麼呢?因為他們不明白什麼是安息:即將自己的行為作為一種不受強迫的奉獻,以自由的心獻給上帝,並確信上帝悅納這些行為,僅僅是因為祂溫柔地對待他們,像對待自己的兒女一樣寬容他們。教皇派的人不知道這一點,因此,當他們認為我們為那種自由而爭辯是很奇怪的事時,也不足為奇,因為他們根本不知道那意味著什麼。然而,使徒保羅並非無緣無故地談論這件事;透過這些話,我們看到那自由是何等寶貴,絕非可以輕視之物。因為耶穌基督在將自己獻給父上帝時,祂的受死與受難並非兒戲,而是成就了一項在卓越與價值上超越創造天地的工作。既然使徒保羅將這自由視為我們藉著主耶穌基督的受死與受難所獲得的卓越果實,那麼它必然是一件崇高而寶貴的事。為了讓我們能領會其本質與能力,我們必須學習在談論它時,將自己聚集在上帝面前。例如:如果我們被命令或被迫必須做某事,那麼,在世俗層面上,這並不妨礙我們在上帝面前的自由;因為涉及公共政策的事務可以被要求或禁止,否則它們可能會損害公共利益,或者這類事務可能是權宜之計,我們必須在公共事務中彼此服事。因此,讓我們關注涉及公共政策的事務,因為我們需要緊密連結、合而為一,並在我們中間有這樣的共識,即我們每個人都服事鄰舍,而不專注於自己。但當涉及屬靈自由時,我們每個人都必須退回到自己內心,去思考它的本質與特性。我說,我們每個人都必須退回到自己內心,彷彿來到上帝面前。因為我們必須向天上的審判者交帳,因此我們必須進入自己的內心,這樣說:我該如何站在上帝的審判台前?如果我的生命要按律法來受審,我就有禍了。因為我在各方面都有罪,甚至多得數不清,如果我受一百萬次死刑,對於我所犯的罪孽來說也太少了。然而,上帝將施恩於我,並為了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緣故憐憫我。當我投靠祂時,我可以昂首挺胸地來到祂面前,因為我擁有祂在為我們獻上的祭物中所賜給我的赦免與清白的證明,因為祂在其中已為我作了完全的補贖,並使我獲得了完全的自由。請記住這一點:我必須服事上帝,我將生命奉獻給祂是理所當然的。但我要從哪裡開始呢?我無法帶來所要求的完美,甚至連百分之一都做不到。然而儘管如此,上帝仍寬容我,並不斷地將那些不完美、軟弱,甚至是罪惡的行為視為美好。祂為什麼要這樣做呢?因為為了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緣故,祂接納我為祂的兒女。我說,如果我們想要領會並明白使徒保羅所論述的這種自由的果實,我們就必須以這種方式來到上帝面前。至於他補充說我們不應再被束縛在奴僕的軛下,他藉此表明,在我們來到福音的信心之前,在我們知道上帝兒子的受死與受難帶給我們什麼益處之前,我們都被困在嚴密的枷鎖中,如同囚犯一般,完全沒有任何自由。事實上,若非耶穌基督代求,並作為父上帝與我們之間的中保,可以肯定的是,我們的心將處於持續的折磨與不安之中。因為我們每個人都被定罪為罪大惡極,因此,除非我們得到主耶穌基督的救助,並知道上帝將施恩於我們,從而能找到平安與確據來呼求祂,並知道耶穌基督會先行在那裡,否則我們必然會停滯不前,沉溺於絕望之中。反過來說,如果我們不知道上帝接納我們進入祂的恩寵,以至於祂滿足於我們順服祂的意願,以及我們歸向祂的行動,儘管這其中仍有軟弱,那麼我們就又看到另一個用來絞死我們的繩套。然而,所有不信的人都是如此。因此,聖保羅特意警告我們,直到福音教導我們上帝愛我們,並出於祂自己白白的良善將我們視為祂的兒女,且更進一步不願我們被人的暴政所踐踏,特別是祂將我們從律法的束縛與嚴苛中釋放出來之前,我們所有人都沉溺在奴役之中;而當耶穌基督一旦使我們得自由,我們就必須好好持守這樣的恩惠。現在,讓我們來看他所補充的理由:「我保羅實在告訴你們,如果你們受割禮,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這是一句非常嚴厲的話,意指割禮竟能將人切斷,使他們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為我們所買贖的救恩中毫無份額。但首先我們必須留意,當聖保羅在此談論割禮時,他並非著眼於這件事本身,而是著眼於它的目的,因為那些在加拉太人中敗壞了福音純全性的欺騙者,使他們相信為了遵守律法,他們必須受割禮。聖保羅堅持這一點,並說如果我們在上帝面前如此強迫並束縛自己,或與祂訂立這樣的約,耶穌基督就與我們毫無益處了。這一點非常值得注意。因為當我們今日說,命令人以死罪為代價去遵守某事,或因為自己不喜歡就禁止某事(例如命令守大齋期,或一年一次向人告解罪惡),這是一種地獄般的暴政時,如果我們反對這些事,教皇派(如我所說)就會發出他們絕望的狂怒,而不去考慮那促使並強迫我們堅持這一立場與根基的原因。為什麼呢?因為他們只看外在的事物。但我們必須看得更遠。因為當教皇派命令人以死罪為代價去遵守某事時,這就是以一種方式束縛我們,使我們除非在該點上盡了本分,否則就無法得到上帝的恩寵。凡如此盡了本分的人,我說,他就像是把上帝束縛在自己身上;這確實是教皇制度中盛行的魔鬼般的觀點,即我們必須靠自己的功德賺取恩典,並且我們必須透過補贖來平息上帝的憤怒,抹去我們罪惡與過犯的記憶。由此可見,如果我們能如此卸下自己的責任,那麼耶穌基督對我們就變得毫無用處,祂將與我們毫無益處。為什麼呢?除非我們在祂死亡的祭物中尋求罪得赦免,並同時確信上帝是我們的父,好讓我們能以平靜的良心呼求祂,因為祂已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裡收養了我們,否則耶穌基督就不能成為我們的義。誠然,那些欺騙加拉太人的騙子,本可以心甘情願地承認並稱耶穌基督為世界的主。他們將律法與福音混雜在一起,以至於儘管如此,耶穌基督仍保有祂的頭銜。但他們搞了一種合夥關係,即人在自己這一邊必須有所功德,並藉此使上帝平息。這就好像他們說,耶穌基督補足了人的欠缺;然而,這種方式卻使可憐的良心始終不得安寧。今日教皇制度下的做法也是如此。教皇與他所有的教士群體,與聖保羅在此所對抗的騙子毫無區別,唯一的差別在於那些騙子是提出他們自己的發明,並想藉著摩西律法的陰影與權威使其生效。那些聖保羅所辯駁的人說:「我們必須繼續遵守割禮,我們必須受割禮。」目的是什麼呢?為了我們能向上帝盡責,並因盡了本分而蒙祂悅納。那麼耶穌基督有什麼用呢?祂是用來填補空缺的:因為祂並非完全無用,但當人已經如此卸下責任並清償自己後,如果還有什麼欠缺,耶穌基督就會補足。聖保羅的對手就是以這種方式說話的。那麼教皇又是怎麼說的呢? 他說,我們不必遵守摩西的禮儀律,卻必須遵守他的條例,以及由大公會議或某人所制定的規條;並稱這些規條具有約束力,若違背便犯了死罪,因此如果我們得罪了神,就必須藉由我們自己的補贖來賠償,而不是藉由神所吩咐的事。因為我們所必須做的賠償,並非神律法所規定的任何事,而是我們自己額外發明出來的補償,這樣我們在神面前就卸下了責任,而神也必須接受這份補償。我們由此可見,教皇所持守的正是那些騙子曾試圖引入的魔鬼根基。然而更糟糕的是,他們當初強加的是摩西律法,這律法本該具有一定的權威,但教皇所引入的卻是他自己的發明,以及他腦中捏造出來的東西。然而,聖保羅卻反過來說,如果我們執意要以那種方式與神立約,耶穌基督就與我們毫無益處。為什麼呢?因為這無異於將基督撕成碎片,只給他那本該完全屬於他的一半權柄。他賜給我們是為了作我們的義,他被稱為我們的和平。那麼「義」這個詞意味著什麼呢?意味著神為了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緣故,白白地接納了我們。現在,如果我們說我們是靠自己的功德贏得神的恩寵,而耶穌基督只是補足我們的不足,這難道不是在撕裂他,盡我們所能地肢解他嗎?但這是不可能做到,也是不能容忍的。此外,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是為了我們的補贖或賠償而賜下的:因為除了知道我們已經完全被釋放,並從永死的枷鎖中白白地解脫出來之外,沒有其他方法能使神與我們和好。因為如果我們想靠自己的功德來贖回自己,並說如果我們有任何不足,基督會作為小事來補足,這簡直是徹頭徹尾的嘲弄,是絕對不能容忍的。因此我們看到,聖保羅告訴我們耶穌基督將與我們毫無益處,其原因在於,人們不應自欺欺人地去構想出一個新的耶穌基督,一個只履行一半職責的基督;因為我們必須按照神他父所賜給我們的方式來接受他。他賜給我們是有條件的,即我們應當除去一切對自我的倚靠,完全轉向他;此外,以他為我們的頭就應當使我們滿足,並以此事奉神他的父,將我們所有的一切獻給他,並確信儘管這一切算不得什麼,但無論我們的境況如何,這都不會失敗,因為神必會悅納,這是因為那先行的揀選,以及那建立在我們主耶穌基督身上的根基,使我們和我們的行為始終被神所接納。我說,我們這些一無是處的人,以及我們那些微不足道的行為,儘管如此,神仍舊悅納它們,因為他看的不是我們是什麼,也不是我們做了什麼,更不是看我們行為的質量或數量,而只是看我們是否作為他獨生子的肢體來到他面前,完全倚靠他救贖我們的犧牲。因此,聖保羅為了更充分的證實,補充說他鄭重宣告並見證,凡受割禮的人,就有義務遵行全律法。因為(他說)當人們執意要藉此稱義時,耶穌基督就毫無用處了。我們對保羅所說的事有了清晰且足夠簡單的闡述;我們必須銘記在心,因為很難說服人們相信,當他們試圖在任何部分使耶穌基督變得無用時,耶穌基督就徹底變得無用了。因為雖然土耳其人和其他外邦人從未認識耶穌基督是什麼,但他們卻持有與教皇派完全相同的觀點,人們會發現他們兩者如出一轍。因為世上從未有過任何外邦人,不認為自己無法滿足神;然而他們卻以自己的行為自誇,相信他們的救恩或福祉是源於這些行為。〔旁註:林前 1:30〕〔旁註:弗 2:14〕
外邦人總是自以為能夠賺取恩典,並在上帝面前贏得某些功德。因此,他們獻上祭物,卻不知道這些祭物是耶穌基督的預表;無論世事如何變遷,他們總想藉此作出某種補贖或賠償。猶太人在歪曲並敗壞了律法的真義後,也是如此行。今日的教皇派亦是如此,他們完全認定上帝會悅納他們的作為,並且上帝在某種程度上必須受此束縛。讓他們與上帝討價還價,好讓上帝認可他們的作為,即便他們做得不對。因為他們心裡很清楚,自己無法完全或在各方面都作出補贖;但另一方面,他們又說自己能做超過上帝所吩咐的事,而這將作為補償與回報。既然要讓人相信耶穌基督不會只做一半的工作是如此困難,我們就更應當留意這段經文,聖保羅在此說,凡受割禮的人,都是欠著行全律法的債。當聖保羅以這種方式談論割禮時,我們必須注意,他並非按照上帝最初設立割禮的原意來談;因為上帝賜下割禮給亞伯拉罕是為了什麼目的呢?正如他在羅馬書第 4 章所說,上帝賜下割禮是作為「因信稱義」的印記。因此,亞伯拉罕受割禮並非為了讓他成為欠行全律法之債的人,恰恰相反,是為了向他保證罪得赦免,並保證上帝因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緣故,接納他為祂的兒女。你們看,割禮反而使我們的先祖亞伯拉罕獲得了完全的自由。那麼他為何還要受割禮呢?因為上帝將其作為祂白白恩典的憑據與聖禮賜給了他。然而,聖保羅所駁斥的那些人,卻將割禮視為一種功德,並以為藉此能在上帝面前贏得什麼;他們與上帝進行了一種交易,彷彿在說:「很好,我因這件事而對您有恩,我已做了這個或那個來作為回報。」因此,每當我們開始與上帝進行這種交易時,我們就成了欠行全律法之債的人。這就好比他在說,你們在這種情況下絕不可討價還價:人不可自以為能部分地束縛上帝,好讓上帝理應欠他們的債,並被迫因他們做了這事或那事而將他們接進天堂。不,不(聖保羅說),我們必須更紮實地行事,我們不可與上帝討價還價,說上帝束縛我們去履行全律法,而我們則束縛祂賜給我們永生。如果我們走到那一步,我們就是欠了全律法的債。簡而言之,聖保羅在此反對的是在教皇制度中盛行的魔鬼般的謬誤。他們稱之為「分擔的義」,也就是說,這種義部分來自上帝的恩典,部分來自功德。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眾所周知,這世上從未有人能履行上帝的律法,經驗也過於充分地證明了這一點。既然教皇派(儘管他們厚顏無恥)也清楚地知道(如我所說),人無法遵守全律法這一事實太過明顯;於是他們說:「我們並非主張我們在各方面都完全稱義,但我們說耶穌基督部分是我們的義與救贖主,而我們自己也藉著自己的行為部分地贏得了功德。」呸,呸,聖保羅說,凡是以這種方式開始討價還價,說他要在上帝面前賺取什麼,或對上帝作出任何補償,好讓他能與上帝進行僱傭交易,使上帝彷彿成了他的債務人,彷彿在說:「我做了這個,所以你必須付我那個」——這樣的人使自己成了欠全律法之債的人。這些不過是人欺騙自己的愚蠢想像,以為上帝必須被迫接受他們所給予的,並免除他們其餘的一切。舉例來說,如果一個人欠債一百克朗,必須償還並交付,然而他卻幻想債權人若只收到四個弗羅林就該感到滿足,並對他說:「先生,請收下這些作為後續的結算」,隨後又再給他六個或十個,簡而言之,費盡周折才湊齊了本金的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並相信〈◊〉他藉此就已完全清償了債務:你們難道不認為這是一種極其放肆的忘恩負義嗎? 試想,他的朋友打開錢包來幫助他的匱乏,並毫不吝惜地救助他;然而,他卻想用不知從哪裡弄來的東西,說:「先生,請拿去作為全額償還」來打發對方,儘管他帶來的全部東西連總數的四分之一都不到。人們很清楚這不過是嘲弄。那麼,那些執意要與上帝算帳,想從祂手中贏得功德的人,結局會如何呢?因為上帝宣告:「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寫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聖保羅也引用了同樣的經文。上帝在律法中將我們束縛在什麼事上呢?就是要完全遵守。誰能做到呢?沒有人能以那樣的完美去履行律法中的任何一點,總會有缺失。現在,那些自以為在自己的行為中有一些價值,因而自命不凡的假冒為善者,他們在做什麼呢?他們拿著這個那個,執意要在部分上稱義。但上帝不接受這種交易,因為祂絕不會收回祂親口說出的這句定案:「凡不遵守一切的,必受咒詛。」因此,你們看見聖保羅在此所堅持的是什麼,他說凡受割禮的人,就是欠著行全律法的債。這就好比他說:讓人們不要再自欺了,因為上帝不會同時走兩條路;祂在律法中告訴我們,如果我們不能完全向祂履行義務,我們就會受咒詛。但沒有人能履行這義務,所以你們看,我們都受了咒詛。因此,除了轉向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別無他法。因為如果我們想讓耶穌基督在部分上發揮作用,同時又想保留一點自己的作為,這就是欺騙;因為我們必須承認,在我們裡面除了咒詛別無所有,直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釋放我們;我們需要在他裡面尋求我們的缺乏,以至於我們承認自己所有的行為都毫無價值,在上帝面前甚至如同污穢,直到祂收納我們作祂的兒女,使我們能在良心的自由中行走,知道我們的罪藉著祂為我們買贖的補贖而得赦免,這樣,上帝就不將我們的罪孽和過犯歸到我們身上,因為祂是在祂獨生子的位格中看我們。你們看,聖保羅是如何證明他先前所說的話:也就是說,耶穌基督對那些受割禮的人毫無益處。為什麼呢?如果他們在自己的行為中尋求救恩的盼望,他們就必須徹底且完全地向上帝履行義務,而不是像人們所說的,用零碎的殘羹冷炙來打發祂,而是要履行全律法,絲毫不差。誰能做到這一點呢?即使找出有史以來最聖潔、最完美的人,他也做不到所吩咐他之事的百分之一。因此你們看,如果人們不是空手而來,完全拋棄自己所有的功德,並將自己交託給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以至於承認若非先放棄一切可能使他們在對其他事物的信靠中受牽絆的東西,就無法藉著祂和祂的恩典稱義,那麼他們救恩的盼望就會落空。此外,聖保羅在此提到受割禮,他指的是那些迷惑者所散佈的謬誤,即以為能以此束縛上帝,並履行全律法。這就好比在當今時代,若有人說凡遵守教皇條例的人,都是在推翻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權柄。這並非說一個人因為在週五或大齋期不吃肉就會被定罪;但如果他為了迷信的緣故禁食,並認為這樣做可以積累功德,那麼可以肯定的是,他是在否認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因為基督賜給我們是作我們的中保,使我們藉著祂與祂的父上帝和好,祂使我們得自由,不願我們再被人的傳統所壓制。但那些遵守教皇傳統的人,自以為在任何這類日子裡品嚐肉食就是死罪,並且認為藉著禁食,他們在上帝面前贏得了恩寵,認為這些是良好的補贖,甚至認為耶穌基督因做這些事而得到了榮耀;我說,如果他們承認這一點,他們也就相信,如果不是藉著那種告解,天堂之門就會對他們關閉,他們認為這是與上帝達成和解的途徑。〔旁註:羅馬書 4:11〕〔旁註:申命記 27:26〕
既然他們自欺地相信這一點,正如我先前所說,他們無疑是自陷債務,並離棄了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所買贖的恩典。現在我們來看,我們該如何從這教義中獲益:首先,我們必須明白,上帝藉著祂的福音告訴我們,只要我們來到祂面前,〔我們就必蒙接納〕;但條件是,我們不可像被風吹動的蘆葦那樣搖擺不定,而要能自由地、開口呼求祂,如同呼求那位收納我們作祂兒女的父一樣。其次,我們必須明白,蒙祂恩寵的方法,在於祂赦免我們的罪。為什麼呢?因為耶穌基督已經為這些罪作了補贖,並徹底將我們從罪債中釋放出來。第三,我們必須明白,這並非為了讓我們放縱私慾、任意妄為,像野獸一樣不受上帝管教;而是為了讓我們能帶著勇氣來到祂面前,甘心樂意地順服祂。因為如果我們不確信祂視我們為兒女,並如此溫柔地寬容我們,以至於因祂對我們懷有的父愛,而將我們那些微不足道的行為看為美好,那麼,當我們想要事奉上帝時,我們肯定只會咬牙切齒。但如果我們深信上帝對我們懷有這樣的恩寵,以至於儘管我們充滿軟弱,無法做出任何足以討祂喜悅的事,祂卻仍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緣故接納我們,這難道不會給我們勇氣,彷彿揚起了風帆,船尾正順著風勢嗎?因此,當我們知道自己蒙上帝恩寵,知道祂接納我們的行為,且無意將我們束縛在任何奴役之下,而是甘心接納我們為祂的兒女,並悅納我們順服祂的心志時,我們的心必然會像揚滿風帆的船隻一樣飛速前行。既然如此,一旦我們確信這一點,我們就能以更大的勇氣事奉我們的上帝;因為我們扎根於祂的恩典,這將使我們歡欣鼓舞,以至於我們能向祂獻上讚美與禱告的祭,深信祂必垂聽,並為祂每日賜給我們如此偉大且不可估量的恩惠,向祂獻上感謝。
現在,讓我們在我們良善上帝的威嚴面前俯伏,承認我們的過犯,祈求祂恩准我們深刻地感受到這些過犯,使我們真正謙卑下來,並使我們完全歸向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願我們一旦來到祂面前,就能持守福音的信仰,絕不偏離左右;願祂扶持我們的軟弱,使我們儘管軟弱,仍能因真實的悔改而受感動,在祂面前嘆息呻吟,直到祂將我們從這囚禁我們於罪惡奴役之下的必死身體中釋放出來。讓我們同聲禱告:全能的上帝,我們在天上的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