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The .Cij. Sermon which is the second vpon the .xxxj. Chapter.
出處:A69056_Sermons upon the Book of Job (tr. Arthur Golding)
5 「我若與虛謊同行,腳若急速詭詐;6 願神用公義的平,稱我,使他知道我的純正。7 我的腳步若偏離正路,心若隨從自己的眼目,若有玷污黏在我手上,8 就願我所種的,有別人吃,願我的田產被拔出來。」
約伯在宣告自己過著貞潔的生活,以致他的眼睛未曾因邪惡的注視而受玷污之後,現在他又補充說,他在鄰舍中間生活得如此正直,以致他的腳從未偏向詭詐或惡意。因此我們看到,他現在所觸及的是另一種健全,與昨天所提到的不同。他還將透過細節來陳述人生的主要重點,這並非沒有原因。因為一個人若僅僅禁戒淫亂是不夠的,他還必須在偷竊、欺詐和勒索上保持清白;因為神不願將祂所聯合的事物分開。祂賜下整部律法來治理我們的生活;正如祂禁止淫亂,祂也同樣譴責偷竊、說謊、勒索以及其他這類事情。因此,如果一個人打算事奉神,僅僅遠離一種罪是不夠的,他必須按照律法來塑造他的整個生活。因為(正如我先前所說)否則這就是將那些絕不能分開的事物強行拆散,這會損害神的公義。所以你們看,約伯在宣告自己過著貞潔清白的生活後,又補充說他未曾欺騙任何人,他的腳也從未在任何時候偏向虛謊或惡意。這一點非常值得注意。因為神在律法中所要求的主要部分之一,就是我們應當具備這種正直,不走彎路和詭計去將鄰舍的財物據為己有;誠然,要做到這一點是一種非常困難的美德,儘管每個人都渴望被視為正直。因為人的本性總是傾向於偽善,以至於連一句話都聽不到,其中沒有一點瑕疵;以至於當我們與鄰舍買賣時,我們總是掩飾事物,好將一切利益歸於自己。既然我們察覺到在我們裡面有這樣一種詭詐的根源,我們就更需要致力於這種正直與健全,好讓我們能在神面前宣告,我們的生活並未偏向虛謊。此外還有另一個原因:那就是,詭詐比公開的暴力更糟糕;正如用毒藥殺人的人,比用刀劍殺人的人更有罪。為什麼呢? 因為這種在假裝友誼或請人吃喝的幌子下殺人的背叛行為,是一件極其可憎的事,其罪行是絕對不可饒恕的。同樣地,當一個人透過狡猾欺騙鄰舍,並以詭計鑽入他人的心懷,使人無法防備他時,這難道不是一種更為奸詐本性的標誌嗎?因此,這兩個理由應當教導我們去追求正直與健全,使我們的鄰舍絕不會因我們而受欺騙。這是我們在此必須注意的第一件事。此外,讓我們明白,真理在神面前是寶貴的,以至於當祂想要表達祂是怎樣的一位神時,祂便以這個名號自稱。那麼,虛假與詭詐在祂面前必然更加可憎,因為它們與祂的本性完全相反。此外,當經上說我們必須被塑造成神的形象時,聖保羅提出了真實的聖潔:這就好像他是說,鑑於人類傾向於偽善,且他們裡面除了偽裝別無他物,為了使他們能更親近神並被帶到祂的順服之下,祂在他們身上印下祂的印記,好讓祂能認出他們是祂的兒女。那時,祂真實的聖潔便在他們裡面掌權。但如果人不受神的靈所治理,在他們的肉體中,也就是在他們敗壞的本性中,就只會充斥著虛假與狡猾。總而言之,讓我們學習,如果一個人行事不健全,在與鄰舍交往時不走正直的路,那麼即使他擁有所有能被列舉的其他美德,若缺乏這種在神面前的純潔,這些美德也毫無價值。那麼,我們是否希望我們的生活蒙神喜悅呢?讓我們全心致力於這種正直與健全,使我們不至於行在詭詐與虛謊之中。此外,讓我們也注意約伯如何說:「願神用公義的平,稱我,使他知道我的純正。」這種天平的比喻非常值得注意:因為它向我們展示了我們將擁有何種公義,我們必須交出什麼樣的帳,以及我們如何能被神喜悅與認可:那就是,藉由神在公義的天平上稱量我們。那該如何稱量呢?祂的律法與旨意(正如祂向我們所宣告的那樣)就是用來衡量我們的行為是否良善且可被接納的天平。因為正如貨物在人們按磅出售時會被稱量一樣,我們的行為也必須如此被審判。那麼,該如何審判呢? 藉著上帝的衡器。我曾告訴你們,這教義對我們非常有益,因為世人自視過高,遠超他們所當有的,並自以為只要隨從自己的私慾行事,他們的行為就是好的。正因如此,他們不願上帝反對他們所想像的任何事,反而徹底廢棄祂的一切權柄。人竟想作自己生命的主人,作自己的嚮導,彷彿上帝不能命令他做任何事,這真是令人驚奇。誠然,人們會羞於如此明說;他們不會說:「我能管理自己,我要隨從自己的心思,上帝不准干涉我,命令我做任何事。」你們看,這是一種可怕的褻瀆,雖然人們不會用口說出來;但那又如何呢?他們仍舊隨從自己所構想的意見。請問,他們豈不是把自己置於上帝之上嗎?他們豈不是藉著剝奪上帝的一切主權,使祂不能再命令他們,而竭力將祂推倒嗎?如果一個人隨心所欲,做他自己認為好的事,並希望上帝認可,而不願再受上帝的管教,不願聽上帝對他說:「這是惡,因為上帝禁止;這是善,因為上帝命令」,反而只隨從自己的喜好和想像:這樣的人豈不是試圖將自己置於上帝的位子上嗎?因此,這是一種魔鬼般的狂妄,然而它卻極其普遍。所以,讓我們好好留意這段經文所說的,我們必須來到衡器面前,根據上帝對我們行為的審驗,接受對我們有利或不利的判斷,也就是說,要根據祂律法的準則,而不是根據我們自己的私慾。世人想像了另一種非常愚蠢且粗糙的衡器:那就是用來補償他們在上帝面前所犯的過錯;這就是教皇制度中引入「補贖」的方式,他們將這種衡器分配給聖米迦勒。因為他們把人的善行放在一邊,惡行放在另一邊;如果一個人所做的善多於惡,教皇派的人就認為他在上帝面前是清白的。看哪,這是一個多麼粗糙的猴子戲法。因為經上記著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上帝應許生命與救恩,並非因為人完成了律法的一小部分,而是因為人在各方面都遵守了全律法。相反地,經上說:「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因此,正如雅各所說,如果我們只違背了律法的一條,我們就是在眾多條例上都有罪了。因此(正如我之前所提到的),這種將善惡互相抵銷,認為在上帝面前可以進行任何交換或補償的想法,是一種極其愚蠢且獸性的想像。但正如我已經說過的,這衡器就是上帝的律法;我們的行為都要來到那裡被稱量,凡被發現符合上帝律法的,就會被接受並視為善;就像合法的商品被放在秤上,人們根據它們的重量來付錢一樣。我們也必須來到上帝的律法面前。正如我已經說過的,人們帶著自己的砝碼和度量衡來,並希望得到認可,這是徒勞的。因為在城市裡有公用的秤或衡器,每個人不能有自己的砝碼和度量衡,這樣做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否則一切都會陷入混亂;為了維護良好的治理、秩序和公平,必須有一種確定且公正的衡器,供所有人遵循。因此,當人們試圖根據自己的判斷和意見來使自己的行為變為「善」時,就好像他們要偽造一種新的衡器:但我們知道那是何等的虛假。凡偽造公用砝碼的人必被定罪,而且是罪有應得;那麼,如果一個人偽造了生活準則——這在上帝眼中比世上所有的砝碼都更寶貴——他所犯的罪,豈不比偽造某些商品更嚴重嗎?既然情況如此,讓我們學習按照聖經所指示的來管理自己:也就是說,讓我們在所有的行為中,仔細考慮上帝所規定的,並毫無異議地接受祂在律法中所認可的為善,拒絕祂在律法中所禁止的一切為惡。如果我們這樣做,我們中間就不會再有教皇制度下盛行的那些愚蠢的敬虔行為了。因為,人們為什麼如此高抬自己,每個人都設計出某種侍奉上帝的方法,說「這是好的,我要做這樣的事」,這究竟是從哪裡來的呢? 這是因為他們所有人都帶來了虛假的法碼與虛假的衡器。因為每個人都想偏好自己的發明,但上帝卻拒絕並譴責其中的每一點。因此,讓我們有謙卑的心,用上帝的誡命來規範和治理我們的生活:這樣一來,他想要用各種手段來事奉上帝的慾望就會被摒棄,我們將擁有一條共同、確定且無誤的準則。為什麼呢?因為公義的衡器只有一個,治理我們的上帝律法也只有一條:儘管身分地位有所不同,但我們都被召喚回到同一條通往正道的路上。當他說「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說謊」、「不可作假見證」時,他對偉人與卑微的人說的話是一樣的。既然我們的主將君王和工匠都送往這條共同的生活準則,為我們指明了一條寬廣的道路,使我們不至於走入歧途:那麼,如果我們不渴望持守這條準則,也不努力給鄰舍樹立好榜樣,並彼此幫助,以至於我們能以這種方式向著上帝塑造自己,使我們都能順服他,並像我們應當做的那樣完全順服他,我們就更無可推諉了。現在,如果人們逃避這衡器與尺度:他們也將一無所獲。因為經上隨即說道,讓上帝試驗我的正直。約伯在其中表明,唯有上帝有權判斷我們是善是惡。誠然,他指出了兩件事:第一,上帝不會隨意判斷人的生命,而只會根據他的律法;第二,除了他以外沒有合格的審判者,儘管人們篡奪了那種特權,但他們的觀點終將被推翻,因為那不過是狂妄自大。因此,我們必須牢記這一點,即上帝將藉由他律法的試驗來審判我們的行為:這首先有助於打擊所有假冒為善之人的虛假信靠,他們將自己的瑣碎垃圾帶到上帝面前,並希望上帝對此感到滿足。怎麼說呢?他們說:「我做了這個,我做了那個」:正如我們所見,當教皇派在他們的敬虔行為中付出了許多勞苦時,他們認為上帝因此欠了他們的債:否則,除非他們帶著這些東西,否則上帝絕不會饒恕他們。不,不,讓他們去向僱用他們的人索取工資吧:因為上帝完全不認可這些。他斷言,他將藉由將人的行為放入衡器中,也就是說,藉由根據他的律法來檢驗它們,從而審判人的行為。他不會發明一種新的審判:但他已經賜給我們他的律法。上帝既是律法的頒布者,也是審判者:這些事情是並行不悖的。我們認為上帝應該如何審判呢?根據人們先前所受的教導,也就是說,根據他的律法。那麼,他賜給我們遵守的律法與他必須執行的審判之間,就存在著一致性。因此,關於第一點,你們看,假冒為善的人將在他們虛妄的自負中蒙羞,因為他們認為自己的行為會被認可,卻對上帝的律法沒有絲毫敬畏,反而自以為是地認為,如果將他們的所作所為與上帝的律法放在一起比較並放入衡器中,上帝就欠他們額外的恩惠。但我們受到警告,如果我們致力於遵循上帝的旨意,並順服於它:那麼我們的行為在上帝眼中就是蒙悅納的。世人或許會譴責我們:正如我們所見,教皇派對我們所做的一切都不滿意。為什麼呢?因為我們中間沒有像他們會堂裡那樣多的華麗排場和精美裝飾。因為如果一個人走進教皇派的教堂,他會發現裡面塞滿了各種花俏的玩意兒。然而,與此同時,他們不過是模仿者,他們根本不看重我們的行為。因為在他們看來,來到那裡向上帝禱告,卻沒有他們中間閃閃發光的華麗儀式,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但那又如何呢?上帝認可我們就足夠了。如何認可呢?讓我們看看他的律法,看看他在聖經中對我們所要求的事:因為那必須激勵信徒,並給予他們勇氣按照上帝的旨意事奉他的事,就是他們知道我們絕不能遵循任何其他事物,只能遵循在各方面都與我們現在在福音中所領受的教義相一致的事物。他對猶太人說:「我所說的話,在末日要審判他。」此外,讓我們時刻考慮到,我們必須在偉大的審判者面前交帳,而受到人的奉承和讚美對我們毫無益處。因為經上說,上帝將要試驗。藉由這些話,他表明,現在所進行的一切試驗都沒有確定性,也沒有任何可以安息的基礎,唯有上帝將推翻一切。因此,讓我們學習以這種方式行事,好叫我們能在上帝面前宣告,我們所有的勞苦與奔波都是為了祂,我們的願望是順服祂,並且我們始終尊祂為我們的嚮導與統治者。看哪,這就是我們在這段經文中必須留意的。隨後約伯接著說:「若我的腳步偏離正路,或我的心隨從我的眼目,或有什麼污點沾染我的手。」這與他先前關於自己正直與純全的談論是一致的;然而,他更進一步地表達了他之前所說的話。首先,他宣告他的腳步沒有偏離正路。誠然,我們無法活得如此完美,以至於不犯下許多錯誤,且往往會偏離左右,即便這僅僅是出於疏忽與軟弱。但在此,約伯宣告他沒有偏離正路;他使用了「道路」的比喻(正如聖經慣用的那樣),這有助於引導我們更好地順服上帝。當上帝的律法被稱為一條道路時,請問它豈不應當成為激勵我們照著上帝所命定的去行的刺棒嗎?它豈不也應當成為約束我們、使我們順服的韁繩嗎?如果我們有事要到某個地方去,難道我們不渴望走最好的路嗎?甚至是最短、最容易、最確定的路?如果有人欺騙我們,我們豈不對他非常憤怒嗎?如果我們迷路了,難道不感到難過嗎?以至於每走一步都讓我們感到疲憊,當我們不知道自己走得對不對,或者是否偏離了道路時,我們覺得腳上彷彿拖著鉛塊。既然人在旅行時如此小心地想要知道正確的道路,好讓他們能順利到達目的地,那麼在我們生命的道路上,我們竟甘願走入歧途,甚至似乎渴望如此,這豈不是極大的可悲嗎?因為我們不僅疏於探詢,以致我們可能會偏離或踏出正路;而且當道路就在我們眼前,上帝用祂的手指指明它,呼召我們往那裡去,鼓勵我們跟隨祂,並警告我們不可偏左也不可偏右,只要照著祂所指示的走在正道上時,我們卻不願留心。聖經使用這種道路的比喻,原因在於要向我們表明,如果我們迷失了道路,我們的無知是無法成為藉口的。為什麼呢? 因為上帝已經向我們顯明了祂的旨意;如果我們順服祂,這就是一條美好且絕不會出錯的道路;我們不會像流浪漢那樣偏離或走入歧途。相反地,那些不能順服上帝、祂的律法和祂的話語的人,或許可以像先知以賽亞所說的那樣,奔跑、遊蕩、四處奔波,但那不過是徒勞地磨損他們的雙腿,卻對他們的道路毫無幫助。因此,正如約伯所用的「天平」一詞應當使我們心存敬畏,好叫我們不憑自己的頭腦妄自尊大,而是致力於將我們的生命塑造得符合上帝的旨意;同樣地,「道路」一詞也應當教導我們,不可隨心所欲地行走,而要完全持守上帝所命定的。因此,你們看見了約伯這番宣告中我們所要記住的要點:也就是說,並非他從未犯錯(因為正如我所說的,即便僅就軟弱與無知而言,對人來說這也是不可能的),而是他沒有偏離正路,這讓我們知道他並沒有走入歧途,正如他接著所說的:「若我的心隨從我的眼目」。因為他藉此意指,他並沒有邪惡到去同意任何人在注視自己所喜好的事物時所產生的虛妄。因為(正如我昨天所說的),我們所有的注視,都如同點燃我們內心私慾之火的火花。因為我們的本性如此乖僻,以至於我們看見任何美好或良善的事物,都會將其引向冒犯上帝的機會。因為如果一件事物是美好的,我們立刻就會愛上它。怎麼愛呢?帶著邪惡的私慾。如果它是有益的,我們的慾望就會被它點燃。以什麼方式呢?引向邪惡。既然人在同意他們邪惡的私慾時是如此輕率,約伯便說他的心沒有隨從他的眼目;然而,這種說法與他昨天的談論之間似乎存在某種矛盾。為什麼呢?我告訴過你們,所有沾染了任何罪惡的不貞潔注視,都源於內心,並且是內心敗壞的標記。因此,我引用了摩西關於亞當和夏娃所說的話:即他們注視那棵分別善惡樹,並「見」它令人喜愛;因此,若非他們內心早已存在某種誘惑他們行惡的邪惡私慾,這是不可能的;因為眼睛本身若非受到邪惡意念的挑動,是不會犯罪的。那麼,約伯在此怎能說他的心沒有隨從他的眼目呢? 但我昨天同時也說過,當我們睜開眼睛時,許多邪惡的念頭便會湧入心中。然而,我們往往不會被這些念頭所誘惑,因為上帝藉著祂的聖靈使我們心存敬畏。否則,可以肯定的是,我們不僅會受到試探並被挑動去作惡,而且會立刻跌倒並被制伏。因此,我們或許會在初見之時產生某種邪惡的念頭,卻絕不會因此被帶走。這是第一點。隨後,我列出了過犯的三個層次:第一,僅僅是產生了念頭;第二,心靈因此受到些許觸動;第三,意志完全被其說服並定意去行。但現在我們必須注意,由於人類是在罪中受孕、出生,且完全沉溺於敗壞之中,這便是我們產生邪惡念頭的源頭。因為我們一睜開眼,某種試探就會出現在我們面前,即使我們並不執著於它,而是徹底將其摒棄,以致內心絲毫不受動搖。儘管這樣的事物在我眼前晃動,但我的心卻絲毫不傾向於它,反而對其深惡痛絕。那麼,這種念頭從何而來呢?正是來自居住在我們裡面、使我們如同被埋葬其中的罪。因為如果上帝的形象在我們裡面,正如起初在我們始祖亞當裡面那樣,毫無疑問,我們所有的感官(正如昨天所闡述的)都將是純潔乾淨、不受任何感染的,我們所有的目光也都將指向上帝。我們一看到任何受造物,上帝的榮耀就會在其中彰顯,我們便會因此被引導去尊崇祂,並完全被對祂的愛所點燃。那時將不會有虛空或混亂,更不會有任何邪惡的悖逆;以至於我們所見的一切,都會促進我們追求良善。因此,讓我們留意,所有不潔的目光以及我們因眼睛而產生的其他試探,都源於上述原罪的泉源,也就是說,源於我們從始祖亞當那裡繼承的敗壞,以及我們因與上帝隔絕而產生的本性乖謬。現在我們明白,這兩件事是可以並存的:一個人可能因內心的邪惡而受到試探,但因視覺而產生的念頭,卻可能先於內心的情感。這又是怎麼回事呢? 我已經告訴過你們,當內心已經懷有邪惡時,我們的視覺就會誘惑我們去追隨內心的邪惡私慾。你們看,罪是先行者;因此必然可以斷定,如果心沒有受到敗壞的感染,我們的眼睛本該是潔淨的。這話不錯,但同樣真實的是,我們有時會在沒有內在情感的情況下受到試探,正如耶穌基督本人也常受試探,卻沒有任何不潔在祂裡面;祂受試探的方式,是純全的本性所能承受的:祂有外在的視覺,但祂的意志始終堅定於良善,因為祂的感官中完全沒有敗壞。但我們的情況則不同,因為我們所有的感官都因罪而敗壞了。儘管如此,我們的感官中可能存在某些敗壞,而我們的意志卻依然保持健全,正如昨天我所設定並剛才重申的區分那樣。如果這太過晦澀,我會再解釋得淺顯一點:如果我們在舉目望天時受到驕傲的試探,或者在注視世間財物時受到貪婪的試探,以至於我們渴望擁有這個或那個,說:「我希望那房子是我的,我希望我能擁有那麼多草地或那麼多葡萄園」;或者如果我們看見其他事物,並被某種貪婪所擊中;如果我們的心傾向那邊,以致我們有某種內在的渴望,或感到內心有某種燃燒;如果我們沒有得到心中所貪戀的東西,並非因為我們不想得到,那麼我們的心就是跟隨了眼睛。也就是說,我們的心因原罪的敗壞,藉著視覺產生了錯誤的念頭,並隨之而行;這意味著,我們屈從了一種違背上帝律法的衝動,而我們沒有約束自己的情感,以至於某種東西激動我們去作惡。但如果我們只是產生了這樣的念頭,說:「這東西很美」,卻僅止於此;或者說:「這東西值得喜愛」,但同時又能自我克制,說:「我應當以上帝所賜給我的為滿足」:我說,如果我們的心安穩在那裡,不被動搖、不被拋來拋去、不被刺痛和挑釁,而是在我們的知足與貧窮中站立得穩,那麼,儘管我們的肉體感官會使我們產生一些邪惡的念頭,但我們的心依然安穩,毫不動搖。簡而言之,我們的眼睛或許會遊蕩,或許會過度地東張西望,這些都是該受譴責的,因為它們源於原罪。但正如我所說,上帝並不將此歸算給我們。此外,約伯在這裡說他的心沒有隨著他的眼睛走,我們必須據此留意:我們的眼睛本是被造來觀看上帝的作為,好叫我們學會愛祂、敬畏祂、尊崇祂,如今卻成了撒但的束縛,成了引誘者,來欺騙我們並導致我們的滅亡。我說,上帝創造了我們的眼睛。目的是什麼呢?目的是讓我們在世上的時候,有能力分辨事物,並讓這些事物引導我們歸向祂。無論我們向上看還是向下看,難道我們沒有看見主在呼喚我們歸向祂嗎?難道天上地下所有的受造物,不是吸引我們歸向上帝的媒介嗎?祂不僅說「到我這裡來」,而且祂藉著祂的良善吸引我們到那裡去,正如我們所見,祂向我們顯出祂是何等慷慨;這也為我們提供了在祂的敬畏中行事的機會。因此,你們看見了我們的眼睛是為了什麼目的而造的。因為如果我們沒有眼睛,我們就無法像現在這樣有這些媒介來觀看上帝在各方面的榮耀。但我們卻如此悖逆,以至於我們使用眼睛的方式完全違背了上帝的旨意。因為(正如我所說)我們的眼睛使我們眼花繚亂、欺騙我們;每當它們睜開時,就是為了把我們拉走,使我們誤入歧途,好讓我們變得像野獸一樣,充滿狂野且不受約束的私慾。除此之外,它們就像兩根火把,點燃了我們。它們本該領受上帝的榮耀,使我們因此而轉變,它們卻領受了撒但的火把,點燃了我們所有的情感,意圖使我們全心全意地想要得罪我們的上帝,並高舉自己來對抗祂。因此,你們看見了這一點,我們必須好好留意,好叫我們每個人都能警醒。此外,既然我們無法完全擺脫我們的軟弱與敗壞,以至於我們的眼睛總會遊蕩並將我們拉走,也總會有一些突如其來的念頭來引誘我們行惡,那麼,我們至少要勒住我們的心,不要讓我們的私慾隨著我們的眼睛四處遊蕩,使我們偏離上述的道路,而要學習在一切順服與敬畏中,將自己置於上帝的統治之下。最後,他補充說,如果他的手有任何污點。這又是另一個比喻,他藉此意在更好地闡明他生活的正直。因為正如我們用手處理事物一樣,當我們與人打交道時,我們所處理的一切事物,彷彿都經過我們的手,由我們來經手。因此,約伯的意思是,在他與人的事務和交往中,他從未被任何詭詐、暴力、腐敗或其他類似的事情所玷污。這確實是一種極大的正直。然而,我們必須始終留意,約伯並非以誇耀的方式談論自己,而是聖靈在這裡意在給我們一個完美的鏡子,好叫我們在知道自己身上有任何污點時,應當確信上帝正在呼喚並傳喚我們去交帳,我們無法逃脫懲罰。因為隨即加上了一個咒詛:約伯說:「我所種的,願別人吃;我的出產,願被拔出來。」這就好像在說:如果我曾勞碌,藉著不義之財來致富,願上帝拔除我所有的資產,願一切都毀滅並化為烏有。你們看見了這裡所展示給我們的實質內容。因此,現在讓我們謹慎行事,比過去更加小心。因為人們對此處理得太輕率了。如果他們有任何謀生的手段,並且無論境遇如何都感到滿足,他們立刻就認為自己是義人(他們自己是這麼想的),並且認為自己沒有什麼錯。但儘管如此,我們仍必須像我之前提到的那樣,來到天平前受衡量。而且因為上帝的律法不能感動我們,聖靈又加上了另一個幫助:即藉著約伯的榜樣,祂向我們展示了我們的生活應該如何被治理。因此,你們看見了我們順帶必須留意的一點,即約伯並非意在誇大自己,而是要藉著他自己的榜樣,向我們展示我們應該如何生活。此外,儘管我們已竭力追求那種完美,以致能勒住自己的情感,不讓放蕩的私慾將我們擄去,儘管我們始終維護每個人的權利,且未對任何人使用任何詭詐或惡意,但我們仍必須像先前所見的那樣,在上帝面前低頭。如果上帝管教我們,即使不是因為我們的罪,而是為了其他目的,例如謙卑我們或試煉我們的忍耐,我們仍必須低頭,並進一步承認,無論世事如何變遷,我們總是有罪的,上帝總能在我們身上找到過犯,以致祂可以公義地棄絕我們的整個人生。你們看,我們應當如何實踐這句話。然而,簡而言之,我們必須時刻注視自己的雙手:也就是說,在我們所做的一切事上,都要處理得如此純潔,以致我們的行為在任何方面都不受玷污;但要擁有這樣的純潔對我們來說很難,因為我們所接觸的每一件事,就像有許多瀝青經過我們的手。我們怎能不沾染污點呢?因此,上帝必須在這種情況下動工,甚至以奇妙的方式保守我們。當我們看到上帝要求我們擁有這種純潔,而我們卻完全背道而馳,以至於我們離潔淨還很遠,甚至察覺不到自己身上的污點和瑕疵時,這應當極大地激勵我們禱告。那麼,除了投靠上帝尋求避難之外,別無他法,不僅要為過去的過犯祈求赦免,還要祈求祂藉著聖靈引導我們,保守我們的手潔淨,使我們在與人交往的一切事上,無論是什麼事,都能克制自己,遠離一切詭詐和惡意。此外,讓我們仔細留意約伯在此所說的咒詛。因為雖然他只是應用在自己身上,但他卻宣告了對所有以那種方式、以針對鄰舍的惡行玷污自己雙手的人,將有什麼樣的報應。貪婪的人是否致力於犧牲他人的利益來使自己致富?一個人是否如此自私,以至於他在這世上除了追求財富之外,什麼都不在乎? 我們不要以為這種情況會長久持續,而要相信上帝終必執行祂在此所宣告的事:也就是說,那些栽種的人將無法享用果實。事實上,我們看到那些積攢最多財富的人,並不能真正享受它們,上帝反而會將其奪去。很多時候,人甚至不需要禁止他們吃喝自己所得的東西,因為他們自己就如此吝嗇,以至於不敢善待自己,反而日漸消瘦,成為自己的折磨者。隨後,看吧,他們長期以來辛苦積攢的一切,上帝都將其拔除並掃蕩一空:他們的兒女會將其揮霍殆盡;而那些本想留到最後的財物,往往會成為勒死他們兒女的繩索。我們親眼看見了上帝的這些審判,因此讓我們學習行事正直,不要以為那些在世上積攢最多財富的人就是最幸福的。為什麼呢?因為上帝的咒詛總是跟在他們身後,那些剝削他人財物的人是無法逃脫的。因此,讓我們反思,要以上帝所賜給我們的一點點為滿足,確信如果我們持續行在祂的敬畏中,祂必作我們慈愛的養育者,永不撇棄我們,只要我們像孩子一樣對待祂,並對所有的鄰舍懷有真實的愛與弟兄般的正直。
現在,讓我們在我們良善的上帝面前俯伏,承認我們的罪,祈求祂開啟我們的眼睛,使我們能行在祂面前,彷彿就在祂的同在之中;既然祂藉著祂的道如此親切地向我們顯明自己,我們也能照著祂在那裡所宣告的來瞻仰祂;並願我們藉此省察自己的整個人生,以致能察覺到我們裡面的敗壞,以及我們所處的苦難,並投奔祂因著良善所為我們預備的救法,那就是轉向祂的憐憫,祈求祂藉著聖靈引導我們,使我們棄絕一切邪惡的情慾,尋求將自己完全塑造在祂神聖的旨意之下,行在祂的順服之中,直到我們達到我們一生所當追求的、且已在祂天使身上顯明出來的完全地步。願祂賜下這恩典,等等。